关于促进我区粮油加工业节粮减损的通知(2014年5月28日)

02.09.2014  18:18

伊犁州,各地州市粮食局、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质量技术监督局:

为贯彻国家粮食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联合印发了《关于促进粮油加工业节粮减损的通知》(国粮展〔2014〕81号)精神,促进我区粮油加工业节粮减损,减少粮油加工环节的损失浪费,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深入调查研究,掌握我区粮油加工业节粮减损现状

近年来,我区粮油加工业产能逐年增长,加工企业科技水平持续增强,粮油产品质量普遍提高,但加工企业数量多、规模小、产能利用率低的问题仍然十分突出,企业节能降耗和节粮减损的空间很大。各地要对辖区内的粮油加工企业进行一次深入全面的调查,了解米面油加工企业的产能与区域内原粮供应配备情况、各企业产能利用情况,掌握小麦粉加工企业的出粉率、综合出品率、吨粉水、电消耗等指标;食用植物油加工企业各品种油料的出油率、综合出品率、吨料水、电、煤和吨饼溶剂消耗指标,以及精练过程中的油脂损耗等指标;大米加工企业出米率、碎米率、综合出品率、吨稻电消耗量等指标,同时,掌握企业是否存在大米过度抛光、食用油过度精炼等突出问题,探讨提高粮油出品率,促进节能降耗的可行办法。粮油加工产品能耗定额标准、粮油机械标准、生产操作规程等相关标准修订出台后,要认真与企业实际情况相比较,找出存在的差距和不足,引导粮油加工企业按国家标准和标样适度加工,合理控制加工精度,提高产品质量,促进国民健康,鼓励粮油加工企业制定实施符合营养全、口感好、品质高、损耗低的粮油产品生产技术规范和企业标准。

二、加大扶持力度,支持粮油企业通过技术改造提升节粮减损水平

各地粮食局、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和质量技术监督局要加大对粮油加工企业节粮技改的支持和服务力度,引导企业在生产、流通、加工、消费全程推广节粮减损新设施和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推进粮油加工节粮节能节水等重大关键技术的产业化和应用示范,明显提高成品粮油出品率和副产物综合利用率。

(一)支持粮油加工营养健康新产品开发和成果转化。鼓励企业采用先进适用节粮技术装备改造生产线,促进产品升级换代,支持加工开发具有新疆地方特色既营养健康又节约粮食的新产品。推动全谷物及杂粮食品等营养健康新产品开发及产业化。鼓励企业加工生产小包装成品粮油和粮油食品,方便城乡居民适量消费。大力推进主食产业化,延长口粮加工产业链。强化加工企业质量安全检测能力建设。推进粮油产品品牌化,以消费者的营养健康为导向,培育一批质量安全可靠、市场竞争力强的名牌产品。

(二)支持粮油加工副产物规模化综合利用。引导大型企业开展米糠、稻壳、麸皮、麦胚、玉米皮、玉米胚、玉米芯等副产物的综合利用,做到吃干榨尽。支持玉米、豆类深加工食品和薯类新产品开发,提升深加工产品层次和技术水平,提高产出率。推进大型高效低耗节粮节能智能化粮油加工成套装备产业化。

(三)支持粮油加工企业兼并重组。培育壮大粮油加工龙头企业,合理引导企业兼并重组,促进生产要素向优势企业集聚,培育一批装备工艺先进、管理规范、节粮节能效果显著的骨干企业,发挥对发展节约型粮油加工的引领带动作用。要加快淘汰落后工艺、落后设备和落后产品,逐步改变我区粮油加工业小、散、弱的状况。同时,要强化节粮节能节水、环保、安全、技术等标准的约束作用,健全防范和化解初加工产能过剩长效机制、优胜劣汰市场化退出机制。

三、加强节粮减损宣传,引导粮油科学加工和健康消费

各地粮食局、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和质量技术监督局要结合行业特点,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倡导科学节约型粮油加工方式,认真贯彻新的粮油加工标准,推动企业采用节粮节能、绿色低碳的生产经营方式。通过电视、互联网、手机短信等渠道,利用全国粮食科技活动周、食品安全宣传周、科普活动日、展会等各种平台,推介适度加工保留营养成分等科学节粮知识,引导消费者选择适度加工的粮油产品,改变过度追求“亮、白、精”消费误区,形成科学健康的消费习惯。

自治区粮食局 自治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

2014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