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20余家经营户承诺守法经营

26.03.2015  13:40

  新疆都市报讯(记者宋丽 通讯员刘川报道)“我承诺不销售假、冒、伪、劣商品;不销售变质、过期食品;不销售‘三无商品’;不向未成年人销售烟酒……”3月25日,由乌鲁木齐县工商局召开的“辖区食品经营户经营承诺现场会”召开,该县校园周边20余家食品经营户公开做出了承诺。伴随着该现场会的举办,乌市工商部门拉开了为期一个月的校园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的序幕。

  本次专项整治的范围以校园及其周边200米范围为重点区域,以儿童食品经营及校园周边食品(杂)店、小摊贩为重点场所,加大监督检查和执法力度,集中部署开展专项整顿行动。

  工商部门将对学校周边的食品零售店、食杂店、食品零售摊点等食品经营主体加强监管,检查辖区内所有学校周边食品经营主体《营业执照》、《食品流通许可证》等相关手续,坚决取缔查处无证无照食品经营户,清理、规范不符合食品经营条件标准和相关要求的食品经营者,做到不留死角、不存盲区。

  专项整治重点加大对学生消费量较大的膨化食品、休闲食品、方便食品、乳制品、肉制品、饮料、雪糕、糕点、糖果、熟食制品等食品的监督检查力度。严厉打击销售过期食品、“三无”食品等违法行为,重点查处既无“一单通”或“一单通”信息与实际信息不相符、又未建立进货查验记录制度的食品,校园周边符合规定的食品经营主体,需使用《食品安全E线查询机》或持有“一单通”及书式索证索票、进货台账后方可销售食品。同时加强校园周边食品经营小摊贩、流动摊贩食品经营行为。

  针对专项整治中发现的问题,工商部门将从严从重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