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250余家研发企业尽享税收优惠政策

26.07.2017  02:32
  将企业研发费在所得税前全额扣除的同时,再加计扣除研发费的50%。近3年来,新疆已有251户企业享受了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申报的研发费总额达58.7亿元,加计扣除额27.3亿元,减税4.6亿元。申报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的企业涉及石油、石化、冶金、农业、装备制造等40多个行业,几乎涵盖了自治区国民经济的所有领域。

  为进一步落实中央关于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三去一降一补”政策,提高税务人员对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管理水平,今年5月,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联合举办研发费加计扣除政策专题培训,税务系统专家讲解了企业所得税加计扣除政策的要点、难点等问题,并进行了实务操作演示;新疆科技生产力促进中心专家讲解了《新疆研发费用管理服务平台》的操作使用方法。

  同时推出了新疆科技生产力促进中心与自治区国地税合作开发了研发费核算归集系统。该系统有效解决了科研人员不懂财务税收知识、财务人员不明白研发具体内容的问题。系统通过准确归集研发活动中的费用的会计科目和财务归属,自动生成相关报表,帮助企业准确享受政策,减少涉税风险。

  广大企业通过享受优惠政策节约了生产经营资金,调动了企业开展研究开发的积极性。新疆特变、维吾尔药业、雪峰集团、蓝山屯河等一大批高新技术企业研发费用连年大幅增加,研发水平在国内行业中居于领先。新疆特变在其复杂地形光伏组件——耐候型光伏组件索桁架结构项目的研发中,享受加计扣除额2000多万元,仅此一个项目就减少所得税400多万元。据自治区科技部门统计,2016年新疆科技贡献率达51%,研究开发投入达54亿元,对自治区经济发展和民生改善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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