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区今年将为300余家企业核发排污许可证

20.11.2017  17:06

        本报乌鲁木齐11月19日讯记者王亚芸从自治区环境保护厅17日召开的新闻通气会上获悉:截至目前,我区已有108家企业获得排污许可证,涉及火电、造纸、钢铁、水泥4个行业。预计年底前,将有300余家企业获得排污许可证,实现全部15个重点行业全覆盖。

实施控制污染物排放许可制改革是我国深化生态文明改革的重要内容之一。目前,国家环境保护部已分别出台了火电、造纸、钢铁、水泥、平板玻璃、电镀、炼焦、石化等15个工业行业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要求年底前全国完成以上重点行业排污许可证的申请与核发工作。

自治区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推进实施控制污染物排放许可制工作。今年6月,自治区人民政府出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控制污染物排放许可制实施方案》,为建立固定污染源实施全过程和多污染物协同控制体系,实现系统化、科学化、法治化、精细化、信息化的“一证式”环境管理奠定了基础。

自治区排污权交易中心主任谢成表示,排污许可证重点对污染治理、污染物排放浓度、排放量以及管理要求进行许可,通过排污许可证强化环境保护精细化管理,促进企业达标排放,并有效控制区域流域污染物排放量,为企业守法、部门执法和社会监督提供了依据,为提高环境管理能效和改善环境质量奠定了坚实基础。

据悉,随着我区重点排放行业排污许可证的核发工作深入开展,以排污许可制为核心的“一证式”环境管理制度在新疆得以落实,系统完整、权责清晰、监管有效的污染源管理新格局已初步形成,正在逐步实现对固定污染源全生命周期的精细化管理。

原文链接: wap.xjdaily.com/xjrb/20171120/9072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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