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体育局关于征集社会力量支持公共体育设施建设和运营管理典型案例的通知

31.05.2016  07:58

自治区体育局关于征集社会力量支持公共体育设施 建设和运营管理典型案例的通知

 

新体群字〔2016〕12号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文化体育广播影视局;各地、州、市体育(文体广播影视)局,各行业体协:

近年来,在国家政策的鼓励引导下,越来越多的社会力量投入公共体育设施的建设和运营管理,在满足群众的多元体育健身需求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为充分宣传展示社会力量支持公共体育设施建设和运营管理的最新成果,更好地发挥典型案例的示范引领作用,指导各地继续做好有关工作,自治区体育局将组织开展“社会力量支持公共体育设施建设和运营管理典型案例”征集活动,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

征集范围为近年来各地、各行业社会力量支持公共体育设施建设和运营管理的典型案例。案例所反映的内容需客观真实,具有较强代表性,能够产生示范引领作用。

 

二、案例具体要求

(一)一般包括以下几方面内容:案例简介、突出特色、项目投融资办法、建设和运营管理、技术和管理创新、经济社会效益,与项目投资、建设及运营管理有关的政策文件、所签署的协议等。

(二)文本内容清晰、层次分明、数据准确、资料详实、语言生动,不少于3000字。

(三)提供5-10张图片,每张图片200K以上。图片要有标题,图片内容与所反映的文字相匹配。

 

三、案例报送

(一)请各地、州、市体育(文化体育广播影视)局,各行业体协各推荐4-5个的典型案例。

(二)请将所报送的案例电子版发送至邮箱[email protected](地州市),[email protected](行业体协)邮件标题为:报送单位名称+案例名称。

(三)在报送案例的同时需填写并发送《社会力量支持公共体育设施建设和运营管理典型案例信息统计表》。

(四)报送有关材料的截止时间为2016年5月25日。

 

四、案例应用

对各地推荐的案例,自治区体育局将组织专业力量进行分析整理、筛选加工,好的案例将推荐到国家体育总局,同时对社会力量参与和支持公共体育设施建设与运营管理的好做法好经验进行推广。

 

附件1、社会力量支持公共体育设施建设和运营管理典型案例信息统计表

                                                              2016年5月18日

 

联系人:杨雁冰    谢强     

电  话:0991-6683125      66831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