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体育局关于对体育行业督查发现问题进行整改的通知

23.03.2016  11:41

自治区体育局关于对体育行业督查发现问题进行整改的通知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文化体育广播影视局,各地、州、市体育(文体)局:

  2015年10月国家体育总局按照国务院总体部署组织开展了体育行业落实国家“十二五”有关专项规划和计划任务、重大决策部署情况的督查工作。督查内容涉及到《全民健身条例》和《全民健身计划(2011-2015年)》贯彻落实情况。为督促解决我区体育行业督查所发现问题,更好地发挥督查对推动体育工作的重要作用,根据国家体育总局通知精神,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开展体育行业督查工作,有助于推动地方各级政府深刻认识体育的多元功能、树立正确政绩观、更好地履行公共体育服务职能。高度重视督查中发现的五大问题,逐一对照,深入查找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认真整改。

  (一)部分地、州、市、县级行政区域未全部实现“三纳入”;

  (二)一些地、州、市、县体育主管部门未按时完成本行政区域《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1-2015年)》实施成效评估,并向同级人民政府提交评估报告;

  (三)一些地、州、市、县级公共体育场等公共体育设施覆盖率偏低;

  (四)中央资金资助建设的全民健身活动中心、县级公共体育场等部分公共体育设施项目未按中央文件要求按时完工;

  (五)个别地方未及时下达大型体育场馆中央财政补助资金,部分场馆对中央财政补助资金未独立分账核算,地方配套资金落实不到位。

  各地、州、市体育(文体)局对于以上问题应认真研究,对于存在的问题应深入分析和查找原因,提出有针对性的整改方案,于2016年3月30日前报自治区体育局,自治区体育局将根据上述问题对各地落实整改的情况适时进行再督查。

  二、各地制定实施本地新周期《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6-2020年)》时应避免再出现督查中发现的问题,要科学精准地提出“十三五”《全民健身实施计划》本行政区域全民健身各项指标任务,并分解细化,明确责任单位,  规定完成时限,加强跟踪督办,建立督查台账,确保有关政策规划落地。

  三、自治区体育局今后将开展常态化的体育行业督查工作,建立健全体育行业督查长效工作机制,各地州市体育(文体)局应会同本级政府,并推动地方各级政府和体育部门将督查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贯穿于全民健身和  体育产业发展工作。建立完善督查工作制度,运用督查手段推进体育行业绩效管理,充分发挥督查对落实体育行业指标任务、推动体育工作的重要作用。用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引入第三方专业机构参与督查,不断提高督查工作的规范化和科学化水平,推进体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2016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