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建厅召开李建新纪律处分情况通报会

07.06.2016  19:09

6月3日,自治区住建厅召开干部大会,宣布给予李建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的决定。自治区纪委常委安尼瓦尔·艾沙出席会议并讲话,自治区纪委案件审理室主任边硕星宣读处分决定,住建厅党组书记张鸿主持会议并作表态讲话。

安尼瓦尔·艾沙讲话指出,自治区党委查处李建新案件,再次证明了 自治区党委全面从严治党、捍卫党纪的决心,兑现了从严查处腐败的庄严承诺。他要求住建厅广大党员干部以李建新案件为镜子,案件汲取教训,查摆薄弱点,深入查找党员干部在遵守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问题,对照检查、举一反三;住建厅党组切实担当和落实好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从严教育、从严管理、从严监督党员干部,从严查处违纪违法行为;要结合“两学一做”“纪律教育年”活动,把纪律挺在前面,把规矩立起来、执行到位,争做具有新疆特色的好干部,以扎实过硬的作风推动住建厅各项事业。

张鸿在表态讲话中说,住建厅领导班子坚决拥护自治区党委的决定,并坚决同自治区党委保持高度一致。他指出,自治区党委对李建新作出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决定,充分体现了自治区党委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的坚强意志,表明了反腐败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的坚定决心,是维护党的先进性、纯洁性的有力举措。李建新作为一名党的领导干部,严重违反党的纪律和规矩,影响十分恶劣、教训十分深刻。全厅党员干部必须坚定政治立场,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时刻保持政治上的清醒,切实把思想统一到自治区党委和自治区纪委的决定精神上来,确保政令畅通,确保干部队伍思想稳定。他要求全厅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必须深刻反思,汲取教训,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把思想政治建设摆在首位,牢固树立“四种意识”,切实担当起管党治党主体责任,抓班子、带队伍、管党风、严纪律,坚定不移地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始终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尊纪学纪守纪,依法用权、秉公用权,形成用制度管权管人管事的局面;进一步严明党内政治生活,坚持民主集中制,经常性的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形成良好的政治生态。强化三个专项治理工作,打好作风建设持久战,形成全厅上下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浓厚氛围。

住建厅广大党员干部坚决拥护自治区党委的决定,纷纷表示要强化廉洁自律,不断增强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坚守理想信念和宗旨这条高线,加强党性修养和道德修养,自觉接受党组织和人民群众的监督,努力使自己成为一名党和人民信赖的好干部。(驻住建厅纪检组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