喀什地区伽师县启动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

09.12.2016  13:08

  12月5日,伽师县召开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动员暨培训会,全县314个普查区指导员和13个乡镇普查办主任及普查办工作人员共计340人参加了为期两天的业务培训。这标志着伽师县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启动,进入实质性阶段。

  根据《全国农业普查条例》,农业普查每10年进行一次,2016年进行的是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此次普查的目的是查清我国农业、农村、农民基本情况,掌握农村土地流转、农业生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业规模化和产业化等新情况,为科学制定“三农”政策、促进我国实现农业现代化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如期完成脱贫攻坚任务,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伽师县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的登记对象,为全县行政区域内的农业经营户、农业生产经营单位、居住在农村且有确权(承包)土地的住户。村、乡镇分别填报行政村普查表和乡镇普查表。农业普查行业范围是农作物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和农林牧渔服务业。

  据悉,此次普查分为四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2015年6月至2016年10月为准备阶段,主要任务是组建县、乡两级普查机构,制定普查计划,选聘普查人员、划分普查区和普查小区。第二阶段2016年11月至2017年2月为现场登记阶段,届时将完成清查摸底和正式入户登记、乡镇普查表和行政村普查表的联网直报、审核验收普查数据等工作。第三阶段2017年3月至2017年12月为数据处理阶段,主要是数据质量抽查、审核汇总、分析评估、发布主要数据。第四阶段2018年1月至6月资料开发及工作总结,完成普查资料开发,开展农业普查工作总结及表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