伪造证件出租房屋 假房东骗取4万获刑一年

09.12.2014  02:35

租来房子,然后伪造房产证和身份证,在网上发布出租房屋信息,骗取他人近4万元。近日,记者从乌鲁木齐天山区人民法院获悉,这个假房东获刑一年。

今年4月,胡某先租了一套房屋,然后伪造了房产证及身份证,冒充房东在网上发布出租房屋的信息。

市民林先生在网上看到胡某发布的出租房信息后,便与胡某联系,胡某带他看了现房后,林先生表示满意,双方于是签订了为期一年的“房屋租赁合同 ”,林先生还支付了1.8万元的订金。

之后,胡某又以提前收取剩余房租为由,骗取林先生的信用卡并透支6000余元。林先生发现后向公安机关报案。

经讯问,胡某供认了他诈骗林先生的犯罪事实,其还供述,在骗林先生的同时,还诈骗另外一名租房人, 非法获利共近4万元。

法院审理认为,胡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他人现金近4万元,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依法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