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起新疆重拳打击伪造、买卖动物检疫证明等违法行为

04.07.2017  19:04

7月起,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集中开展动物检疫证明和畜禽标识专项整治行动,内容包括严厉打击伪造、变造、买卖动物检疫证明、畜禽标识等违法行为。此举将进一步规范新疆动物检疫秩序,降低动物疫病传播风险。

此次专项整治行动将重点打击未持有效动物检疫证明出售、运输、屠宰动物行为;未对出栏牲畜佩戴畜禽标识行为;屠宰企业屠宰未附有效动物检疫证明和佩戴畜禽标识动物行为;非法印刷、买卖、伪造、变造、转让动物检疫证明、畜禽标识等行为,特别是通过互联网买卖动物检疫证明的违法行为。

据了解,此次专项整治行动时间为2017年6月-10月。其中,6月-7月为动员部署阶段,7月起至9月为集中整治阶段,10月为总结整改阶段。

其中,7月-9月期间自治区各地州将全面掌握动物检疫证明和畜禽标识生产、发放、使用等基本情况,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办理一批违法案件、曝光一批典型案例、处理一批违规人员,切实规范动物检疫证明、畜禽标识管理。

此外,专项行动还将在制度上进一步完善。自治区兽医局检疫监督处副处长刘爱荣介绍,通过专项整治行动,全疆各地将进一步完善动物检疫证明和畜禽标识“专人管理、专账登记、专库存放,统一订购、按需领取、逐级发放、及时回收、定期销毁”等制度。

强化对伪造、变造、转让、倒卖动物检疫证明、畜禽标识等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加大对大案要案查处工作和典型案件曝光力度。”刘爱荣说,“最终目标是提升动物检疫证明、畜禽标识的使用和管理水平,创建良好的兽医卫生法治管理环境,降低疫病传播风险。

据统计,今年上半年,全疆各地开展畜禽产地检疫710.2632万头(只、羽),其中,生猪90.9万头,牛74.7324万头,羊545.4407万只,禽类产地检疫2570.9427万只。各级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查处违反动物防疫法律法规案件353起,结案353起,结案率达100%。(赵敏)

(责编:杨睿、韩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