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载伪基站满街“钓鱼” 新疆5人群发短信诈骗8万

15.12.2014  15:10

银行提示:您的银行卡电子密码器将于次日过期失效,请登录我行手机网址进行升级,给您带来不便敬请谅解。”克拉玛依市民小李收到短信后,想都没想,就依照短信提示登录页面,输入了银行卡号和密码。但1至2分钟后,他卡内5万余元被全部盗走。

小李的遭遇发生在今年5月25日,他立即报警。此前,克拉玛依市警方已经接到4位市民的报警。

【案情】

5月27日,警方在克拉玛依市商业闹市区,发现一辆小轿车形迹可疑,车上有疑似“伪基站”的电子设备。该车沿一定路线行驶,车速较慢、走走停停。民警跟踪伏击,17时许,将犯罪嫌疑人刘某等人现行抓获。刘某等5人全部操河南口音,他们驾驶的车是从租车公司租来的车内装有导航仪,车顶上架设可拆卸的吸附式天线。车内一人开车,一人在副驾驶指挥路线,3人在后座摆弄电脑,当时“伪基站”设备仍处于工作状态。

据刘某交代,2013年10月底,他找了同乡王某和蔡某,共同出资在网站上购买了能群发短信的“伪基站”和配套的电脑、套名的银行卡。又雇杨某二叔侄带着“伪基站”设备来到新疆,一边自驾旅游、一边到乌鲁木齐、克拉玛依、昌吉、石河子等地发送诈骗短信。

伪基站”设备能够冒充银行短信号码,并向手机发送钓鱼网站的信息,一旦点击进入,所有信息都会被钓鱼软件记录。刘某同时登录网上银行进行操作,将卡内的钱款立即转走。仅在克拉玛依、乌鲁木齐、昌吉、石河子等地已有5名被害人被骗近8万元。

【裁判】

经庭审了解,刘某曾因诈骗被判过刑,在狱中,他掌握了“伪基站”诈骗方法和电脑操作。

12月12日,克拉玛依市克拉玛依区人民法院依法判处刘某等5人犯诈骗罪,法庭考虑到5人利用“伪基站”设备对不特定多数人发送虚假手机短信息实施诈骗,诈骗所得钱款均被挥霍,危害性较大。分别判处刘某、王某、蔡某等5人有期徒刑2年3个月至5年,并处罚金,责令5被告向5名被害人退赔被骗钱款。

【释法】

办案法官说,自今年3月14日,最高人民法院等四部门联合出台《关于依法办理非法生产、销售、使用伪基站设备案件的意见》以来,全疆各法院相继审理多起涉及利用伪基站犯罪案件。从案件特点来看,这些案件多是以公司名义的有组织犯罪,受害人人数众多,且犯罪分子手段隐蔽:“伪基站”诈骗嫌疑人多为同乡关系,由地缘性关系纠合而成团伙。

针对这一现象,法官提醒,如遇到可疑短信,不要轻易相信短信内容,盲目操作。可把诈骗短信转发给“110”。(李昀霞 白芮宁 郭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