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政府召开常务会议 专题研究全面加强审计工作

25.11.2014  13:51

  11月17日,青海省政府召开第34次常务会议,听取2014年审计工作情况、今后工作重点及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汇报,研究部署今后审计工作。省长郝鹏主持会议,各位副省长、秘书长、副秘书长及省直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议。

  会议充分肯定了审计工作,审议通过了今后审计工作重点及加快审计改革创新的思路。会议指出,今年以来,全省各级审计机关主动作为,围绕全省中心工作,加大了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重点项目建设、民生改善、玉树灾后重建等重点领域的审计,在促进各项政策落实到位、推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中作出了积极贡献,在法治建设、反腐倡廉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同时指出,审计机关跟踪检查2013年及2014年上半年省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被审计单位积极整改存在的问题,确保了审计查出问题得到有效整改。

  会上,省长郝鹏就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审计工作的意见》,进一步做好青海审计工作作了重要讲话。

  郝鹏指出,审计监督是依法治国的重要途径和方式,直接关系到维护国家经济秩序,关系到推进政府依法行政和廉政建设,关系到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事业。

  郝鹏强调,当前,中央从严治党力度空前,依法治国全面推开,全省改革开放和“三区”建设正处在关键时期,审计工作的领域越来越广、任务越来越重、责任越来越大,要着力做好四个方面的工作:一是继续抓好重点领域的审计监督。强化财政资金绩效、民生资金、资源环境领域的审计,深化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切实发挥好保障公共资金安全提效、促进重大措施落实两大作用。进一步加大监督力度,既要加强外部审计监督,还要加强内部审计监督。二是采取有效措施抓好审计整改。严肃认真对待整改,举一反三,分析原因,健全内控机制,把制度的笼子再扎的更紧、更细、更密。建立审计整改汇报制度,不仅要指出被审计单位的问题,还要指出被审计单位领导干部履职方面的问题,做到见人、见事、见物。三要依法履职尽责。各级领导干部要认真贯彻依法治国、依法治省重大部署,加强对新的预算法等基本法的学习,依法自觉接受审计监督,切实遵法守纪、依法决策,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四要全面加强审计自身建设。尽快制定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审计工作意见》的具体措施,研究探索地方审计机关人财物统一管理的办法思路,适当调整审计力量、加强人才培养、完善工作机制,推动审计专业化建设。(党红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