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犁州质监系统完成行政管理体制移交

14.11.2015  01:59

  

伊犁州质监系统行政管理体制移交仪式

   新疆平安网讯 (通讯员 石建梅)11月10日,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管理局与伊犁州人民政府签订《伊犁哈萨克自治州质量技术监督行政管理体质分级管理划转移交书》,标志着伊犁州质监行政管理体制正式交接到位,结束了自治区质检系统16年的垂直管理,实行属地管理。

  自治区质监局副局长夏青宣读了《伊犁哈萨克自治州质量技术监督行政管理体制分级管理划转移交书》,州质监局党组书记薛明在分会场宣读了《伊犁州直各县市质量技术监督行政管理体制分级管理划转移交书》,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与自治州人民政府、自治州质量技术监督局与州直各县市政府在分别签订了质量技术监督行政管理体制分级管理移交书。

  州党委书记黄三平在交接仪式上代表州党委、政府对伊犁州质监行政管理体制正式交接表示祝贺。他指出,调整省以下质量技术监督行政管理体制是党中央、国务院做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新时期深化行政体制改革、完善地方政府功能、强化地方政府主体责任,是进一步实现“两个百年”目标的重大举措。质量技术监督系统保障着国家质量技术安全和信誉、保卫着市场的规范,使命光荣、责任重大。

  黄三平强调,改革是发展的需要,当前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刚刚闭幕,为未来描绘了发展蓝图,改革发展势在必行,管理体制交接后的伊犁州质量技术监督局所肩负的使命和承担的责任更加重大,州县两级相关部门要认真落实好国家、自治区关于分级管理的各项要求,要结合伊犁州的发展目标和“十三五”规划,按照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更有效的推进“丝绸之路”建设的目标,认真研究做好工作,以新的精神适应新常态,展现新面貌,努力塑造人民质检形象。要带好班子,抓好队伍,确保质监行政管理体制交接中和交接后,工作质量不降,工作效率提高,在新时期的质检工作中迈出新步伐、走向新征程、创造新辉煌。

  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局长刘新胜代表自治区质监局向长期以来关心重视质量发展、质量工作的伊犁州党委、政府表示衷心感谢,充分肯定了伊犁州质监系统垂管16年来取得的成绩,对质监管理体制调整后,积极探索新体制下如何加强监督管理,提升质量水平的有效性,构建新的质监工作生态提出要求,一是要积极作为,充分发挥职能,加强产品监管、强化标准认证、保障产品质量、维护市场秩序,当好地方政府管理质量工作的好参谋好助手。二是要简政放权,切实转变观念,由事前监管变为事中监管和事后跟踪服务,努力塑造可亲可敬的人民质监形象。三是要勇于担当,根据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形势、新特点,开拓创新,履职到位,更好地发挥主力军作用,为经济社会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

  州质量技术监督局局长努尔别克表态发言,表示将以此次体制调整为契机,发扬优良传统、不辱职责使命,一如既往坚持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宗旨,服务大局,全面履职,为伊犁的经济发展作出新的贡献。      州党委常委、常务副州长卢蜀江在仪式上希望各相关部门、州直各县市和质监系统要积极稳妥做好质监系统行政管理体质调整工作,严格执行有关规定和工作纪律,做到机构移交平稳、编制移交规范、资产移交安全、人员移交彻底,职责落实到位,为推进质量兴州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副州长冯新南主持交接仪式。伊犁州政府副秘书长木沙江,伊犁州直组织、编办、财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部门领导,州直各县市有关部门领导,州质监局机关、直属单位全体干部职工及各县市质监局局长、书记分别在主会场和分会场参加了移交仪式。



责任编辑:侯春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