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人大常委会视察组赴伊犁州等地视察自治区实施人防法办法执行情况

15.03.2016  21:22

 

3月7日至11日,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伊那木·乃斯尔丁率领视察组,先后赴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和昌吉回族自治州,就《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执行情况进行视察。

视察组实地察看了伊宁市、霍尔果斯市、博乐市、阿拉山口市和昌吉市人民防空指挥、保障系统和重点人防工程建设情况,听取了3个自治区州人民政府关于人民防空工作情况的汇报,与相关部门负责人进行座谈,并征求了州、市县人大对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开展立法、监督以及环境资源保护和生态建设等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伊那木·乃斯尔丁副主任充分肯定了伊犁州、博州和昌吉州在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和《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推进人民防空工作所取得的成效,并指出了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不足,对全面贯彻落实人防法律法规,依法加强人民防空工作提出了要求。

伊那木·乃斯尔丁副主任指出,各自治区州要充分认识到人民防空工作在实现新疆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中的重要作用,要居安思危、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对人民防空工作的领导,严格执行人防法律法规。要针对人防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和面临的新形势、新情况,科学编制人防规划,加强人防应急指挥保障体系和重点人防工程建设,加强人防执法监督检查,加大宣传力度,增强人大意识,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各自治州人大要依法加强对人防工作的监督,确保人防法律法规得到全面正确执行,推动人防工作健康发展,为实现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发挥应有作用。(赵云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