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伊宁市马女士在美容院纹眼线致眼角膜损伤住院

11.11.2014  16:48

    天山网讯(记者徐励 王珊报道)爱美之心人皆有之,可新疆伊宁市民马女士因此付出的代价太大。近日,马女士因纹文眼线造成眼角膜损伤,至今仍在医院接受治疗。给马女士做美容的美容院因操作不当,不仅要赔偿医药费用,还将受到主管部门的罚款。

     投诉人:我很怕留下后遗症

    11月4日,记者在伊犁州友谊医院眼科见到了躺在病床上的马女士。

    10月18日,为了庆祝自己即将到来的31岁生日,马女士在仁和宜居附近的一家美容院以1688元的价格接受了纹眉、纹眼线服务,纹眉师、店主李女士承诺做完后没有任何副作用,做完既可正常工作。

    马女士说,原本20分钟的敷麻药(用于缓解阵痛的舒缓剂)过程,李女士给她敷上后却外出吃饭,这一去便是一个小时,期间所敷棉片上的药液进入眼中,造成她眼内刺痛。“她给我文眼线时,黑色染膏进入我的眼内。我赶紧让她帮我洗,她就用棉球使劲给我擦,可还是擦不干净,她就说让人用激光给我洗,还让我别怕,说这都是正常现象,说黑色物体24小时内就会随泪液自动清除干净。

    约半小时后,马女士感到眼睛剧烈刺痛,李女士称是正常现象。随后的两个多个小时里,疼痛依旧,在马女士的一再坚持下,李女士将其送到伊犁州友谊医院,值班医生初步检查判断眼角膜可能受损,建议第二天一早再次检查。19日,经医生检查,马女士的眼角膜三分之一受损,需住院治疗。

    住院的十几天,马女士经历着身心的双重煎熬。左眼因角膜受损剧痛,期间不断有黑色固体物流出,医生说眼内留下的黑色染料长时间后可能会发生病变,使她的心情也非常低落。而“店主李女士当日未及时送自己去医院,在去医院的路上就索要纹眉的费用,交纳3000元检查费后不闻不问”等行为更让她感到伤心。“我一定要讨个公道,让店主赔偿我的损失。”马女士告诉记者。

     美容院:不接受无理的赔偿要求

    11月5日,在伊宁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公共卫生监督科,记者见到了该美容院店主李女士。李女士称,因为当天自己没吃早餐,给马女士敷上用于缓解阵痛的舒缓剂后,便去附近饭店吃饭,“半个多小时我就回到了美容院。

    马女士所说的激光灯,李女士称那是用于清洗的镭射灯,“黑色染料入眼是很正常的,我用棉球擦不掉后,便用镭射灯清洗,两下就洗掉了。”李女士说。

    而马女士口中李女士恶劣的态度,李女士则否认称:“医院都是我陪她去的,前三天我每天都去医院看她,可她一见我就和我吵架,她的家人甚至来店里赶走我的顾客,还说要砸了我的店。

    “如果是我造成的损失,我愿意承担,可我不接受无理的要求。”李女士表示,不会接受马女士提出的三万到四万元的赔偿要求,希望通过司法程序解决此事。

       主管部门:已对美容院予以处罚

    伊宁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公共卫生监督科科长赵磊告诉记者,美容通常分为生活美容与医疗美容,医疗美容要有专业医疗机构职业许可证,目前伊宁市具有此资质的只有三家,其余美容院只能进行生活美容。近年来,他们开展过多次对纹眉、纹眼线等专项清查活动,如今大部分没有资质的小美容院“转战”到小区隐蔽起来,依然在进行“三文”服务,这都是禁止开展的服务项目。市民选择医疗美容服务时,要看清美容机构有无医疗美容机构执业许可证和卫生许可证,查看主诊医生有无相关资质,实施手术前要慎重了解手术风险。

    当日,伊宁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公共卫生监督科执法人员来到该美容院执行检查,因其违反相关规定,执法人员予以相应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