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宁市环境监测站顺利通过自治区计量认证到期复审

05.06.2015  20:47

  2015年5月29日至5月31日,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审核评价中心评审组一行3人,依据《实验室资质认定评审准则》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对伊宁市环境监测站进行扩项和到期复查的现场考核。

  评审组通过现场观察、查阅文档和相关文件、座谈及现场提问、实际操作能力考核等方式,对伊宁市环境监测站的组织机构、所建立的质量保证体系运行情况、申请认证项目的技术检测能力、保证检测工作公正性的措施及准则中涉及的19个要素逐条进行了评审。并对技术文件、原始记录进行了全面检查。对照《实验室资质认定评审准则》的要求,经综合分析后评审组认为:伊宁市环境监测站是独立法人的事业单位,能够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具有保证第三方公证性的措施;组织机构设置满足《实验室资质认定评审准则》的要求;建立并实施了质量体系、文件化管理,质量体系运行有效;实验室配备了到期复查和扩项的所需要的仪器设备,能够满足检测能力的要求;实验室能够满足检测环境的要求;检测人员基本具备所检专业技术资格,并持证上岗,人员配备基本满足检测工作岗位要求;检测人员实际操作和理论考核成绩均合格;授权签字人经过考核,符合授权签字人的要求。伊宁市环境监测站通过计量认证到期复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