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宁县救助一只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猎隼

13.04.2016  13:32

4月5日晚,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伊宁县公安局森林派出所接到温亚尔乡派出所电话称:辖区群众在农田边发现一只受伤的鹰,需要派出所民警前去救助。

接报后,派出所民警迅速到达现场,并将“”带回派出所进行救助。经查,受伤“”学名为猎隼,别名:猎鹰、兔鹰、鹞子。属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

目前,派出所已与伊宁县动植办联系,待伤势痊愈后放归大自然。

(伊宁县林业局  何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