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三企业完成“标准化良好行为企业”试点确认

26.12.2014  10:18
 

        红山网讯(通讯员朱华玲报道)近日,乌鲁木齐市宝钢集团新疆八一钢铁有限公司、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和新特能源股份有限公司3家企业完成了2014年新创建“标准化良好行为企业”试点确认工作,并获得“自治区标准化良好行为企业”等级证书。

        自治区质监局、经信委联合确定了宝钢集团新疆八一钢铁有限公司、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和新特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作为自治区第三批“标准化良好行为企业”试点单位。经过为期半年的试点工作后,这3家企业通过了专家复审确认,分别被授予了“自治区标准化良好行为企业”等级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