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48家企业享受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新政

05.11.2015  02:26

  11月2日,记者从乌鲁木齐市地税局获悉,2015年市地税局已有48家企业通过享受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或一次性扣除的新政,累计享受优惠政策所得额139万元,平均每户享受优惠政策所得额2.9万元。

  从2015年1月1日起,在去年6种行业固定资产加速折旧基础上,今年起新增加了轻工、纺织、机械、汽车等四个领域重点行业,将继续按照小微企业新购研发和生产经营共用的仪器、设备,单位价值不超过100万元的固定资产,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不再分年度计算折旧;单位价值超过100万元的,可缩短折旧年限或采取加速折旧的方法执行。

  例如,B企业在今年花90万元购买了一台价值100万元,用于研发的仪器设备,B企业允许将90万元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2015年度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不再分年度计算折旧。

  乌鲁木齐市地税局通过电话沟通、短信提醒、媒体公布等手段宣传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新政。特别是对辖区内符合条件的企业,了解企业的实际经营情况和落实意愿,确保每个符合条件的企业尽快享受税收优惠。此外,基层税务部门根据企业纳税申报情况,建立固定资产折旧申报扣除台账,同时督促企业建立固定资产折旧、扣除明细台账,保管好相关凭证资料,对企业固定资产折旧台账进行动态监控,防止企业由于税收和会计间的差异而出现重复申报扣除的税收风险。

  乌鲁木齐市地税局税征二处相关负责人表示,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新政既减轻了企业前期纳税负担,缓解了压力,又让企业腾出更多资金用于扩大生产和创新研发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