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伊那木·乃斯尔丁与自治区环保厅领导座谈

15.08.2017  19:51
  8月14日,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伊那木·乃斯尔丁与自治区环保厅厅长乌拉孜别克·热苏力汗及环保厅办公室、法规处干部进行座谈,就下半年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开展环境保护监督工作有关事项进行沟通。
  乌拉孜别克·热苏力汗说,作为自治区人民政府组成人员、环保厅厅长,是由自治区人大及其常委会产生、任命的,我将依法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对人大负责,积极主动向人大报告工作,在自治区人大常委会的监督、支持和帮助下,依法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认真贯彻实施环保法律法规,紧紧围绕总目标,不断推进我区环境保护建设,为建设美丽新疆做出应有贡献。
  伊那木·乃斯尔丁副主任说,我国宪法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国家最高权力机关,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是地方国家权力机关。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任免“一府两院”组成人员和“一府两院”提请任免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对“一府两院”进行工作监督和法律监督,“一府两院”应当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依法报告工作。环保厅作为自治区人民政府组成部门,要自觉依法支持配合自治区人大常委会组织开展的各项监督工作,积极参加每两个月召开一次的常委会会议和每年召开的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全面贯彻执行环境保护法,协助自治区人民政府向常委会报告上一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积极到会回答委员的询问,就有关情况进行说明。常委会坚持寓监督于支持之中,依法监督支持“一府两院”及其组成部门改进和推进工作,共同为实现总目标,努力建设团结和谐、繁荣富裕、文明进步、安居乐业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疆不懈努力。环保厅要以十八大以来党中央、自治区党委和自治区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推进生态文明和环境保护建设的契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牢牢把握环境保护的重点任务、关键举措和根本保障,坚持问题导向,补齐环保短板,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环境问题,推进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主动作为,不懈努力,将我区的环境保护工作不断推上新的台阶。
  乌拉孜别克·热苏力汗简要介绍了中央第八环境保护督察组进疆开展督察工作情况。常委会环资工委和环保厅干部就下半年开展环境保护监督工作等有关事项和具体事宜进行了衔接。常委会环境与资源保护工作委员会副主任巴格特·阿曼别克及办公室、法制处干部参加座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