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山区法院公布五年内受理涉毒案776件
(记者饶俊华 通讯员刘文欣) 6月26日,“国际禁毒日”当天,天山区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2010年6月26日至今年6月26日,该院受理涉毒类案件共计776件,824名被告人因毒品犯罪受审,其中27人为大专以上学历。年龄最大的被告人87岁,从轻判处4个月管制,依法实行社区矫正。
该院新闻发言人吴新刚介绍,受理的毒品犯罪案件中,贩卖毒品罪716件,非法持有毒品罪41件,运输毒品罪11件,贩卖毒品罪加盗窃罪3件,贩卖毒品罪加非法持有毒品罪2件,贩卖毒品罪加妨害公务罪1件,非法持有毒品罪加妨害公务罪1件,贩卖毒品罪加诈骗罪1件。
涉毒犯罪的被告人中,未成年人13人,18岁到30岁的青少年246人,30岁到50岁的青壮年490人,50岁以上的中老年人75人。其中最小的14岁,最大的87岁。上述被告人中男性662名,占比80.34%。
上述毒品犯罪案件中,已经宣判819人,其中407人被判处有期徒刑,327人被判处拘役,85人被判处管制。最长的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十年以上的11人,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51人,五年以下的757人。
吴新刚说,从近年审理的案件数量来看,毒品犯罪案件呈上升趋势,仅次于盗窃犯罪。且被告人年龄趋于年轻化,90后青少年逐渐出现在涉毒犯罪中,已经受理的涉毒案中最小的年仅14岁,且有两年吸毒史。
且毒品犯罪被告人学历层次开始向高学历蔓延,不再限于低学历人群,已审理的上述涉毒案被告人从文盲到初高中生到大专或本科生均有,其中有6名本科生,21名大专生。此外,有犯罪前科、“以贩养吸”的情况较突出。
□典型案例
87岁巴某贩毒被判
87岁的巴某是近五年里天山区人民法院审理毒品案件中年纪最大的被告人,他因贩卖毒品罪被判处4个月管制。
经调查,2011年10月21日下午,巴某在南湾街11巷路口向他人贩卖大麻烟2.1克时,被警方当场查获,并收缴毒资30元。法院经审理认为,巴某明知是毒品而故意贩卖大麻烟,其行为已构成贩卖毒品罪。
办案法官说,巴某实施犯罪时已是87岁的老人,缺乏足够的生活自理能力,对其判处监禁不符合实际情况,法院综合考虑后,对其从轻判处管制,依法实行社区矫正。
16岁巴某被利用贩毒
2011年8月26日晚上,韩某指使16岁的女友巴某在天山区一家属院门前,向吸毒人员贩卖毒品时被警方抓获,当场缴获毒品1小包。
后巴某带领民警将出租房中的韩某抓获,并从其身上缴获10小包毒品。经鉴定,查获毒品均为冰毒。
法院认定韩某和巴某均构成贩卖毒品罪,韩某利用未成年人贩毒,应从重处罚;巴某犯罪时系未成年人,且有立功表现,应从轻处罚。最后判处韩某有期徒刑一年两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巴某判处拘役六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