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前5月受理847件毒品犯罪案 新型毒品案增多

21.06.2015  16:40

  “6·26”国际禁毒日将至,新疆高级人民法院通报了自2014年以来全疆法院审理毒品犯罪案件工作情况,并公布五起典型案例。

  新疆高级人民法院新闻发言人于会堂介绍说,2014年全疆法院共受理毒品犯罪案件1423件;判决发生法律效力的案件1028件1252人,其中被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的337人,重刑率为26.9%。2015年1至5月,全疆法院共受理毒品犯罪案件847件;判决发生法律效力的案件504件560人,其中被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的114人,重刑率为20.36%。以上数据反映,人民法院严惩毒品犯罪坚定而有力,毒品犯罪案件的重刑率始终位于各类犯罪前列。

  记者了解到,从案件审判情况看,近年来新疆法院受理的毒品犯罪案件数量呈连续递增,占刑事案件数的比例居高不下,重特大毒品案件时有发生。从涉案毒品种类看,传统毒品海洛因案件仍占相当比重,但以甲基苯丙胺、氯胺酮成分为代表的“”类型毒品,以及混合成分毒品的案件呈逐年明显增多趋势。

  新疆高级人民法院刑一庭庭长艾尼瓦尔·阿不都热依木介绍说,从犯罪特点看涉毒品案件团伙化、集团化趋势较为明显,共同犯罪案件比例高,同时,犯罪手段更加隐秘、狡猾。如,毒品犯罪集团首要分子、团伙主犯常常隐藏于幕后,组织、策划并指使、雇佣“马仔”实施具体毒品犯罪,常常采用人货分离,混杂在其他物品中托运、邮寄或者体内藏毒,和通过物理加工的方法改变毒品的外形等手段,企图逃避惩罚,抵赖罪行,给审判带来诸多难题和新问题,这对法院今后有效打击毒品犯罪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

  在依法严惩毒品犯罪的同时,全疆各级法院按还开展一系列禁毒宣传教育活动,积极参与禁毒综合治理,如,公开开庭、公开宣判、新闻发布、公布典型案例、参与焚烧毒品誓师大会、发放禁毒宣传资料,与社区、学校、团体建立禁毒宣传协作关系等形式丰富多彩的活动,努力营造“远离毒品、抵制毒品”的意识和氛围,增强社会公众抵御毒品自觉性。

  “新疆高院还将结合审判实践,指导全疆法院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强禁毒工作的意见〉的实施意见》,确保目标、责任、时限明确到位,促进新疆法院毒品犯罪案件审判工作上新台阶。”新疆高级人民法院新闻发言人于会堂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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