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000多件“无着”邮件在乌鲁木齐被销毁

18.08.2016  12:34

都市消费晨报、亚心网全媒体讯 无法投递又无法退回的邮件(无着邮件)在邮局里不算少数,近日,新疆邮政管理局根据《无法投递又无法退回邮件管理办法》,在乌市指定地点销毁了5443件、150公斤的超过保管期限的无着邮件。

8月17日,晨报全媒体记者从新疆邮政管理局了解到,在无着邮件保管现场,由邮政管理部门2名工作人员,对乌鲁木齐邮区中心局拟销毁的无着邮件进行了清点核实,现场监督装车等,并随车到指定地点对无着邮件销毁全过程进行监督。此次销毁无着邮件工作,是国家邮政局《无法投递又无法退回邮件管理办法》颁布后,首次由邮政企业在邮政管理部门的监督下销毁保管超期限无着邮件的。

工作人员按照销毁无着邮件工作程序对新疆邮政分公司报送的超过保管期限的无着邮件销毁申请进行了严格审查,对申请 无着邮件种类、数量、所附保管时间证明材料等进行了核对。

据悉,此次销毁的邮件为邮政企业自2015年1月至7月、2016年1月至7月登记保管的全区各邮政企业分支机构无法投递又无法退回的信件和印刷品,共计5443件,总重量150公斤。其中平常信件、印刷品、给据国内信件的登记保管时间均符合邮政企业无着邮件保存期限的规定。下一步,新疆局将继续督促邮政企业严格按照“分类登记、妥善保管、依法处理”的原则,继续做好无着邮件的处置管理工作,切实维护好广大用户的合法权益。

晨报全媒体记者了解到,在邮政企业里都有个专门的内部机构,执行无着邮件的保管(按时间顺序予以分类登记保管)核实和处理工作。无着邮件都有一定的保管期限,而在这个期限内,邮政企业应妥善保管,不得泄露用户的通信秘密;不得抽拿、隐匿;不得私自开拆处理和销毁。如果在保管期限内,且在法定邮件查询期限内的,用户出具相关交寄邮件证明查询邮件,邮政企业应当予以投交或退回,法定邮件查询期限届满的无法投递又无法退回邮件,便不再接受用户查询。而该类邮件确认超过保管期限又无人认领的,便可由省级邮政企业在省级邮政管理机构的监督下销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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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件无法投递的情形

无法投递又无法退回邮件管理办法》中提到邮件无法投递的情形包括,收件人地址书写不详或者错误;原书地址无该收件人;收件人迁移新址不明;收件人是已经撤销的单位,且无代收单位或个人;收件人死亡,且无承继人或代收人;收件人拒收邮件或者拒付应付的费用;邮件保管期满收件人仍未领取;其他原因导致邮件无法投递。

寄件人地址不详;寄件人声明抛弃;邮件退回后寄件人拒收或者拒绝支付有关费用;邮件保管期满寄件人仍未领取。具有这些情形之一的,作为无法投递又无法退回邮件处理:

针对这些无法投递又无法退回邮件的保管期限分别为,平常信件和给据国际信件自登记保管之日起不少于6个月;平常印刷品自登记保管之日起不少于10天;给据国内信件自登记保管之日起不少于6个月且自用户交寄之日起不少于1年;其他给据国内邮件自用户交寄之日起不少于1年;其他给据国际邮件自用户交寄之日起不少于180日。

销毁流程

省级邮政企业拟销毁无法投递又无法退回信件的,应当提前十个工作日向省级邮政管理机构报送关于销毁无法投递又无法退回信件的申请书,申请书应当注明拟销毁的无法投递又无法退回信件的数量、保管时间,以及预定的销毁时间、销毁地点、销毁费用等内容,并附拟销毁的无法投递又无法退回信件的登记保管时间的证明资料。

省级邮政管理机构收到申请书后,需审查申请书内容及其所附拟销毁的无着信件的登记保管时间的证明资料是否完备。

申请书内容及其所附拟销毁的无着信件的登记保管时间的证明资料完备的,省级邮政管理机构应当按照审定的销毁时间,派员到场监督销毁。监督销毁人员不得少于二人。

省级邮政企业不得在没有省级邮政管理机构监督的情况下销毁无法投递又无法退回信件。

申请书内容或者登记保管时间的证明资料不完备的,省级邮政管理机构应当自受理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通知省级邮政企业补报相关资料。

省级邮政管理机构及其受理、审查、监督销毁人员,不得泄露用户的通信秘密。

省级邮政企业应当委托具有保密资质的单位销毁无着信件,接受委托的单位,应书面承诺保守因销毁工作而接触到的有关商业秘密和用户的通信秘密。

无着邮件有钱怎么办?

对确认超过保管期限的无着的其他邮件,应当由两名以上工作人员共同开拆处理,逐项登记处理情况。省级邮政企业对无着的其他邮件的处理情况,应当并按季度报省级邮政管理机构备案。备案信息应当包括本季度处理无着的其他邮件的详细清单、各件邮件的处理情况、处理结果、处理费用和处理人员等内容。

从无着邮件中开拆出的货币和物品,处理方式:

如果是人民币现金,金银饰品和外币兑换的人民币现金,国内现行有效邮票销售所得价款,以及其他各类可变卖物品交当地相关部门收购(变卖)所得价款,扣除无法投递又无法退回邮件的处理费用和应付邮资后,按照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和国库集中收缴管理有关规定,上缴中央国库。

存款单、存折、银行票据凭证应以给据邮件形式寄往签发该单证的银行业金融机构的法人机构或外资银行的境内主报告行处理。

户口迁移证、护照、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书、证件应以给据邮件形式寄往证件制作机构或证件签发机构处理。

其他不能变卖的物品,以及因签发该单证或证书的机构撤销、调整而无法寄达的单证或者证书,根据具体情况依法处理。

在省级邮政企业开拆处理无法投递又无法退回的其他邮件的内件以及转送相关机构处理时,会做好记录和交接工作。无着的进境国际邮递物品交海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的规定处理。

[责任编辑: 王建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