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表委员热议环境保护

16.03.2016  13:12

  完善法律体系 加强流域治理

  《政府工作报告》指出,加强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

  本报记者童克难北京报道 全国政协委员杨健认为,流域综合管理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通过立法对各级政府之间以及政府、企业和公众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做出明确的规定。

  杨健建议,首先,对现有水资源流域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加以修改与完善。如修改《水法》《水污染防治法》《水土保持法》等涉水法律法规中不符合流域统一管理的规定,以规范和调整现行水资源法律体系的缺陷与不足。同时,对《水法》《水污染防治法》等法律确定的水功能区管理制度、入河排污口管理制度、水源地保护制度等一系列水资源保护制度进行细化。

  其次,制定《水资源流域管理法》或《流域综合管理条例》以及相应的实施细则。

  第三,制定专门的各大江大河流域管理法律法规,如《长江流域管理条例》(或《长江法》)、《黄河流域管理条例》(或《黄河法》)等专门性流域法规及相应的实施细则。尤其是对于长江和黄河,抓紧进行立法非常有必要,因为这两大流域在我国经济和社会发展全局中的地位非常重要。

  针对长江流域生态保护,全国政协委员陈清华建议,加快建立长江生态环境保护负面清单。

  陈清华表示,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必须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战略定位,这不仅是对自然规律的尊重,也是对经济规律、社会规律的尊重。对那些不能做的事情,要列出负面清单。

  陈清华建议:一是建立国家长江流域水资源环境管理委员会,主要负责长江全流域生态环境的建设保护和协调、监管、治理,以及资源的有效利用等,每年对长江流域水资源环境,特别是长江生态环境保护负面清单等情况进行一次全面的总结和评估,组织开展记者行和长江沿岸环境污染隐患排查、制定长江经济带经济增长与生态环境协调发展规划等。

  二是制定长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负面清单。参考上海自贸区做法,由环境保护部牵头,其他部委参加,共同制定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保护特别管理措施,即制定负面清单,明确禁区,实行“一票否决”制,严格管控长江流域生态保护红线。

  三是推动长江经济带绿色循环低碳发展。在生态环境保护从严从紧的前提下,必须依托长江水道,统筹岸上水上,统筹考虑经济社会发展和水资源水环境承载能力,强化长江水资源水环境保护和合理利用。

  发展清洁能源 清洁使用煤炭

  《政府工作报告》指出,加强煤炭清洁高效利用,减少散煤使用,推进以电代煤、以气代煤。全面实施燃煤电厂超低排放和节能改造。加快淘汰不符合强制性标准的燃煤锅炉。

  本报记者童克难北京报道 全国政协委员、西藏自治区政协经济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主任索朗多吉表示,加快西藏开发清洁能源,有利于推进我国能源发展方式转型和生态环境保护,推动西藏经济转型升级。

  索朗多吉说,加快研究制定西藏清洁能源发展规划、落实相关具体政策措施,与国家“十三五”规划相衔接,统筹协调、分步实施,力争重点突破。

  他建议,研究支持西藏清洁能源发展的长效投入机制。结合西藏发展阶段的特征,建议采取国家财政重点扶持、中央电力企业收益中以援藏的形式按比例提取资金、发行债券等多种投融资措施建立西藏清洁能源专项资金,保障电源建设长期稳定的资金来源。建议国家建立部际联席会议机制,统筹推进国家西藏清洁能源基地建设。

  在积极发展清洁能源的同时,代表委员们也建议推进煤炭的清洁利用。全国政协委员、中国大唐集团公司董事长陈进行说,推动煤炭集中清洁高效利用,是补齐环境短板的重要途径,也是推进经济绿色发展和能源生产消费革命的重大举措。

  陈进行说,要高度重视热电冷多联产项目发展。根据城市、小城镇甚至是农村热负荷及冷负荷情况,因地制宜通过现役机组改造、新建燃煤或燃气项目等方式,扩大集中供热以及供冷面积,并完善民用及工业用热、用冷定价机制。

  陈进行说,政府主管部门要在做好电源发展规划编制工作的基础上,加强对规划执行情况的管控与考核,确保规划落到实处,确保推进煤电转型升级和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国家有关部门应进一步加大对煤电企业节能环保改造政策支持力度,除价格政策外,可通过财政、信贷政策同步予以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