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代表团审议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

10.03.2017  14:47

  3月9日上午和下午,新疆代表团分别召开全体会议和分组会议,审议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

  全国人大代表、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艾力更·依明巴海,全国人大代表、新疆代表团团长、自治区党委书记陈全国,全国人大代表、自治区主席雪克来提·扎克尔,全国人大代表、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乃依木·亚森,全国人大代表、国家能源局局长努尔·白克力,全国人大代表、全国人大民族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艾斯海提·克里木拜等参加审议。全国人大常委会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到会听取意见。自治区党委副书记、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政委孙金龙列席。陈全国主持代表团全体会议。

  代表们紧紧围绕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结合自治区人大及其常委会工作实际,认真审议,积极发言,建言献策。代表们认为,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有亮点、有特点、有重点,是一个客观务实的好报告。去年以来,全国人大常委会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始终坚持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坚持把党的集中统一领导体现在人大工作的各个方面、全过程,敢于担当、主动作为,从政治上把握,在大局下行动,在大事上敢于担当,充分发挥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作用,坚决推动党中央重大决策的贯彻落实,工作取得明显成效。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和党中央重大部署,为长期坚持、全面贯彻、不断发展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提供了理论指导和行动指南,是全国人大工作不断取得新进展新成绩的根本保证。

  代表们建议,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着重抓好重要环节工作,加强和改进立法工作,努力使每一项立法都符合宪法精神、反映人民意愿、得到人民拥护;加强和改进法律实施工作,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加强和改进监督工作,担负起宪法法律赋予的监督职责,加强对“一府两院”执法、司法工作的监督,确保法律法规得到有效实施,确保行政权、审判权、检察权得到正确行使;加强同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的联系,为人民用权、为人民履职、为人民服务,虚心听取人大代表、人民群众意见和建议,积极回应社会关切,自觉接受人民监督;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按照总结、继承、完善、提高的原则,推进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理论和实践创新,推动人大工作提高水平。

  全国人大代表黄卫、肖开提·依明、沙尔合提·阿汗、刘新齐、买买提明·牙生、董新光、黄荣、吉尔拉·衣沙木丁等参加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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