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严治党固根基——四个全面在新疆推进(四)

09.11.2015  12:30

   党要管党,才能管好党;从严治党,才能治好党。
   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自治区党委书记张春贤指出,从严治党是十八大以来党中央的明确要求和鲜明特征,是依法治国的应有之义。
   从严治党在新疆具有特殊重要意义。一年来,自治区全面贯彻党中央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结合新疆实际,全面从严治党,以刮骨疗毒的气魄,让铁规发力、让禁令生威。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持之以恒抓好作风建设,坚定不移推进反腐败斗争,不断增强各级党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正在加速成为新疆党的建设新常态。
   政治坚强决不能犯糊涂
   政治纪律是党的纪律中最重要、最根本、最关键的纪律。
   张春贤指出,新疆的特殊斗争形势,要求我们更加突出政治坚强,更加强调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在新疆,政治坚强始终是第一位的,在这个问题上,每个人都不能犯糊涂,都必须戴上“紧箍咒”,谁也不能拿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当儿戏。
   2014年,自治区纪委着眼于维护新疆社会稳定和实现长治久安总目标,坚持把对党员干部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情况的监督作为第一位的监督,重点查处违反政治纪律案件和政治规矩案件,集中查处了艾尼瓦尔·吐尔地、王新中等32名党员干部严重违反政治纪律系列案件。
   1月至9月,全区立案查处违反政治纪律案件429件,占立案总数的14.77%,同比增长117.77%。
   为了进一步突出对违反政治纪律案件的查办力度,2014年初,自治区纪委监察厅专门成立了政治纪律监督检查室——第三纪检监察室,这个做法在全国各省区市中独一无二。
   “今年年初,我们在全疆进行了一次调研,着重对党员领导干部、党组织遵守政治纪律的情况进行调研和督查。”该监察室副主任王建军说,通过对各地州市查办违反政治纪律案件进行审阅分析后发现,各地州市对政治纪律教育学习方面,认识还有待提高,对党员干部遵守政治纪律管理监督不是很到位。
   “实践证明,违反政治纪律情况与反分裂形势息息相关,”王建军说,“今年我们要进一步加强政治纪律监督,同时加大查处违反政治纪律案件力度,起到查处一件,警示一片,带动一片,震慑一片的效果。”
   监督“组合拳”刹歪风
   9月23日至10月16日,古尔邦节、中秋节、国庆节期间,自治区纪委机关组成6个督查组,采取不打招呼的方式,分赴伊犁、阿勒泰、乌鲁木齐、昌吉、喀什等地州市,对18个景区、5家大型商场超市、32家酒店、200余家“农家乐”、15个县市区党政机关进行了暗访,重点对公款吃喝、公款送礼、公车私用等问题进行检查。
   十八大以来,自治区聚焦解决“四风”问题,以锲而不舍的精神狠抓作风建设,抓到了根本上。
   “全疆各级党组织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自治区党委十条规定,驰而不息纠正‘四风’,深化乡村党员干部损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治理,切实维护各族群众合法权益,打通群众心里的‘最后一公里’,真正把人心赚回来。”张春贤书记的要求显示了自治区党委解决“四风”问题的决心和信心。
   按照这一要求,自治区大力开展作风整治,持续发力不懈怠。今年1月—10月,全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自治区党委十条规定的问题258起,处理党员干部320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258人。这一数字,体现出自治区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纠“四风”高压态势不放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态势。
   从严执纪,换来的是高效务实的会风、清新简练的文风、倾心为民的作风,赢得的是各族干部群众的信任和赞誉。
   一年来,自治区在整治“四风”的同时,巡视工作也充分发挥了震慑、遏制和治本作用。自治区采取常规巡视与专项巡视相结合及“一托二”方式,完成今年首轮对6个地方和10个部门、单位的巡视,发现“四个着力”方面问题234个;今年第二轮巡视启动11个巡视组,采取“一托三”方式,对33个地方、单位开展巡视。
   打虎拍蝇出重拳
   今年以来,自治区纪委坚持零容忍、不设限、全覆盖,严字当头,重点盯住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的,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的,现在重要岗位且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三类人”腐败案件,进一步加大纪律审查力度。1月至9月,全区共立案2902件、结案2367件、给予党政纪处分2288人,分别比去年同期增长108.6%、116.8%和128.3%,用实际行动彰显了严惩腐败的坚定决心。
   使出“打虎劲”痛打苍蝇,深化基层党员干部损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治理。自治区纪委对损害群众利益问题线索进行督办、协办和直办,进一步加大查处力度。重点查处基层党员干部截留、挪用、套取强农惠农资金,侵占集体“三资”,办事不公、优亲厚友等损害群众利益的典型案件。1月至9月,共查处损害群众利益案件679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650人,移送司法33人。阿克苏地区温宿县查处了佳木镇都瓦村原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玉素甫·艾山等3名村干部骗取小麦补贴款案,维护了各族群众合法权益,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
   坚持“一案双查”,对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组织纪律,“四风”问题突出、发生顶风违纪问题,出现区域性、系统性腐败案件,以及发现问题不报告的地方、部门和单位,严肃问责,既追究党委(党组)主体责任,也追究纪委(纪检组)监督责任。
   1月—8月,全区共实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188人,实现追究一人、教育一片的警示和震慑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