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安排第二批19.5亿元安居富民资金

31.08.2017  00:51

8月29日,记者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厅了解到,自治区财政厅会同自治区住建厅,按照户均1.6万元的标准,将中央财政第二批安居富民工程补助资金195053万元分配至各县(市)。

本次安居富民工程补助资金与今年2月已下达的第一批补助资金132031万元,全部用于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贫困残疾人家庭和建档立卡贫困户(下称“四类重点对象”)的危房改造。

据悉,今年7月,中央财政下达新疆第二批安居富民工程补助资金195053万元。

为保证资金安全使用,自治区财政厅要求各地必须将补助对象进行公示,做到资金使用公开、建材价格公示和发放到户公开,确保补助资金及时、足额兑现到“四类重点对象”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