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下拨3.19亿元冬春生活救助补助资金

04.01.2017  01:04
          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民政厅了解到:近日,中央给自治区下拨冬春生活救助补助资金3.19亿元,主要用于解决受灾群众冬春期间口粮、衣被、取暖等生活困难,有效保障受灾困难群众祥和过节、安全温暖过冬。

    受超强厄尔尼诺事件影响,2016年以来,新疆气候异常,极端天气过程增多,暴雨洪涝、暴雪等灾害多发。灾情发生后,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高度重视,自治区减灾委、民政厅迅速安排部署抗灾救灾工作,第一时间派出救灾工作组赶赴灾区核查上报灾情,妥善安排困难群众基本生活。

    据悉,2016年12月30日,自治区民政厅、财政厅已联合将中央冬春生活救助资金下拨至各地,并召开全疆民政系统冬春生活救助工作视频会议,认真安排部署,要求各地加大资金投入力度,把做好困难群众安全越冬度春工作作为当前政治任务抓紧抓实,深入乡镇和村(组)开展入户调查,摸清救助底数,建立救助台账,科学制定救助方案,按照“专款专用、重点使用”的原则,公开、公平确定救助对象;要求县级民政部门及时将冬春救灾资金发放到救助对象手中,确保受灾困难群众得到有效救助,切实感受到党中央的关怀和温暖。(记者李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