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农牧民5年减负155亿余元

05.08.2015  06:12
  即将到来的新学期,让疏勒县罕南力克镇的库尔班·亚森江一家十分期待:到时,库尔班背个书包就可以上学了,不用交钱。在我区农村,和库尔班一样,越来越多的学生受益于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

  全面免除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对贫困家庭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并补助寄宿生生活费……近五年来,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为农牧民减负155亿余元。不仅有效减轻了农牧民家庭的负担,而且打破了多年来制约普及农村义务教育的经费瓶颈,成为真正的民心工程。

  据了解,我区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从2006年开始实施,将农村义务教育全面纳入公共财政保障范围。其主要内容包括对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按小学每生每年1250元、初中每生每年1500元提供生活费补助;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按国家课程小学生均90元、初中生均180元提供免费教科书;向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按小学每生每年600元、初中每生每年800元补助公用经费;对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按生均120元提供取暖费补助;对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提供校舍维修改造资金。同时,对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按小学每生每年144元、初中每生每年196元提供免除学杂费补助,并对接受进城农民工随迁子女的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提供中央财政奖励资金。

  自治区教育工委书记、教育厅党组书记梁超表示,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作为教育民生工程的重要内容,惠及面广、关注度高、影响力大,让更多的农牧区及贫困家庭的孩子进入学校接受教育,在阳光下健康成长。

  据了解,为了使这项民生工程切实落到实处,自治区党委和人民政府充分考虑新疆地、县两级财政困难的实际情况,逐年加大自治区本级财政的分担比例,并不断深化保障机制改革,使保障机制能够适应时代发展的需要。

  从2010年起,在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原有补助标准的基础上,自治区财政又投入资金为每个学生每天增加一元钱,2011年秋季学期,国家又将寄宿生生活费补助标准提高了一元钱,这样,我区寄宿生生活费补助标准分别达到小学生每人每天5元钱,初中生每人每天6元钱,全年分别达到1250元和1500元,高于国家制定的政策标准。同时,我区还将免费教科书补助范围扩大到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并将《汉语》等地方课程教材和主要课程的练习册也纳入免费教科书范围,做好循环教科书的管理,从2012年秋季学期开始,将城市免费教科书补助范围由原来的15%扩大到50%。

  百年大计,教育为先。在国家和自治区的关心支持下,我区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逐年提升。据统计,2010年至2014年,我区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累计投入资金1556231万元,从2009年投入资金189185万元到2014年投入409039万元,我区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翻倍增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