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人民政府党组会议讨论通过残疾人机动车免费停放标识牌使用管理办法

02.09.2015  12:44

8月28日,自治区人民政府党组在主席楼一楼会议室召开会议,自治区主席雪克来提•扎克尔同志主持会议。自治区残联理事长周俊林同志作关于制定《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残疾人机动车免费停放标识牌使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说明。

自治区人民政府党组会议一致通过了《管理办法》,雪克来提•扎克尔主席充分肯定了《管理办法》及其意义,他指出:“制定残疾人机动车免费停放标识牌使用管理办法,使我区残疾人在公共停车场免费停车的地方法规规定得到切实贯彻落实,将进一步保障残疾人驾车出行的相关权益,促进残疾人融入社会,共享社会物质文化成果。出台这个《管理办法》还有利于进一步营造扶残助残的良好社会氛围,进一步贯彻落实《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办法》。因此,这件事很有意义,也体现了社会的文明进步。”

雪克来提•扎克尔主席要求严格执行《管理办法》,提出对滥发、冒领残疾人机动车免费停放标识牌的,要严肃处理。他还指出,我区无障碍环境建设存在许多不容忽视的问题,如盲道被占用的情况很普遍,这是不允许的,有关部门应当切实加强监督检查,坚决纠正存在的问题。

自治区人民政府党组召开会议讨论残疾人工作尚属首次,自治区主席主持会议并发表重要讲话,支持出台残疾人机动车免费停放标识牌使用管理办法,并要求对无障碍环境建设加强监管,这充分体现了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对残疾人的格外关心、格外关注和对残疾人事业的高度重视。

(维权部洪德义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