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密地区人口计生委规范“五项行为”    加强机关效能建设  

23.10.2014  18:15

                  2014年以来,哈密地区人口计生委在开展机关效能建设中,规范“五项行为,加强机关效能建设,取得了较好效果。

一、规范机关工作人员行为,设定绩效指标体系

加强目标管理。每年初与各县(市)、相关部门签订年度《人口计生目标管理责任制》,包括党政线、兼职委员单位线、业务线“三线”目标管理责任考核。制定《年度绩效考评指标体系》,责任到科室、到人。针对计生技术服务特点,建立“月考试、季考评、年比武”考核机制。量化各科室年度工作目标,推行岗位责任制、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首问责任制、效能考评制等。

二、规范机关管理行为,加强机关效能建设

加强节约型机关建设,从公务用车、办公节电、建筑节能、会务、文件、接待管理及集中采购等方面降低机关行政管理成本,实现科学管理。加强服务型组织建设,转变工作作风,深入基层调研,解决人口计生工作的难点问题。加强创新型组织建设,以创新的理念、机制和方法破解人口计生工作的突出问题。建立健全奖惩机制,加大目标责任落实力度,把考核结果与年终评先选优、干部任免使用挂钩。严格落实地区效能建设“十条禁令”、“八项制度”,强化执行力,严格行政问责,严肃查处行政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行为,增强自觉自律意识。加强团结型组织建设,增强集体意识,形成作风扎实、工作严谨、行为规范、服务优良、廉洁高效的良好风尚。将单位绩效与科室和个人绩效有效结合,大力弘扬“团结拼搏、开拓创新、依法行政、优质服务”精神,实现个人目标、科室目标和单位整体目标共赢。2011至2013年,哈密地区连续3年荣获自治区人口计生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一等奖,2013年地区人口计生委被评为绩效考核优秀、地区级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学习型党组织、党建工作、党风廉政建设等先进单位。

三、规范机关行政行为,严格依法行政

将依法行政作为绩效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实施难点、热点、焦点“三点公开”和财务经费、行政收费、奖扶费“三费公开”。建立健全98项工作制度。把解决信访案件作为绩效考评管理的重点,多年来地区人口计生系统没有发生重大恶性上访案件。今年共受理群众信访6077件,同比减少1240件,办结率和群众满意率达100%。委领导每年做客“哈广行风热线”,架起了人口计生部门与广大群众沟通交流互动平台。

四、规范机关服务行为,优化行政服务质量

人口计生委既是执法机关又是服务机关。围绕“群众满意”这个标准,不断转变工作思路,规范服务行为,拓宽服务渠道,创新服务机制,拉伸服务链条。实施“一站式”、“一条龙”服务体系,方便群众。积极推进“阳光计生”“诚信计生”。对工作职责范围内的事高效办理,对基层和群众遇到的矛盾积极疏通,对基层和群众的事提供服务捷径。通过规范机关服务行为,人口计生利益导向奖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农牧民生殖健康、计生特扶家庭扶助、药具免费发放绿色通道等惠民项目得到有效落实

五、规范机关监督行为,完善效能监察机制

首先,建立内部的自律监督机制。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落实“五重一大”制度。合理分解权力,制定防控措施。加强系统内上下级之间的层级监督,在人口计生系统内开展民主评议、“下评上”、“上评下”活动。建立健全督查考评机制,坚持日常督查与年底考核相结合。其次,建立外部的他律监督机制,开通“12356”阳光计生服务热线,聘请政风行风监督员,让群众、社会、媒体、组织来监督。开展“请农民工兄弟姐妹评计生”“请流动人口评计生”活动。通过以评促优、以评促建、以评促改,不断转变工作作风,改善服务态度,提高服务质量,争创优质服务品牌,树立人口计生工作良好形象,积极打造让群众满意的廉洁勤政、务实高效的服务型机关。(哈密地区人口计生委 孙晓密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