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8人倒卖公民个人信息被判刑

15.10.2014  11:34

  10月13日,沙区人民法院通报了一起8人倒卖公民信息的案件,吴某和汤某等8人犯非法提供公民个人信息罪,分别被判刑。目前,该判决已经生效。

  据调查,吴某和汤某分别是首府两家通讯公司后勤保障部员工和客服中心员工。

  社会人员曾某等4人末经过工商注册,各自成立了四家公司,然后四处打广告承接“婚姻调查、寻人定位、债务清收、欠款追讨”的业务。有了业务后,他们又通过朋友方某和冯某,找到在通讯公司上班的吴某和汤某两人,有时只需付出很少的报酬或一顿饭,就能轻易得到他人的通话详单和短信。

  2011年3月至2013年9月期间,方某利用吴某在通讯公司工作的便利,非法调取公民个人移动话单57份,其中包括通话详单80108条、短信18958条,然后转卖给曾某等人。

  从2010年5月至2013年9月,冯某利用汤某在通讯公司客服中心上班之便,非法调取公民通话详单7384条、短信296条,并转卖给曾某等人。

  2013年8月31日,警方在查办其它案件时发现曾某等人存在非法提供公民个人信息的行为,遂将几人抓获。

  近日,法院经审理认为,吴某等8人行为均构成犯罪,判处汤某等3人有期徒刑10个月。判处吴某等5人有期徒刑9个月至10个月不等,均缓刑1年。(记者饶俊华通讯员潘振国、马玉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