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产权交易所被自治区财政厅确定为行政事业资产处置

06.12.2016  10:08

2016年10月24日,自治区财政厅下发了《关于加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本级行政事业资产处置选聘中介机构管理的通知》新财资管【2016】101号,新疆产权产权交易所作为自治区国有资产处置的省级交易平台,被纳入了资产处置中介库。2016年12月2日,自治区财政厅与我所签订了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业务委托书。

新疆产权交易所是在整合新疆产权市场的基础上,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以统一交易平台、统一发布信息、统一交易规则、统一交易鉴证、统一财务结算办法和收费标准为原则,依法为各类产权流转提供综合性市场服务平台。是新疆唯一的省级产权交易机构。

新疆产权交易所业务涉及企业国有产权交易、行政事业资产交易、金融资产交易、环境能源交易(排污权交易)、体育资产交易、增资扩股业务、资产招租业务、股权托管业务、互联网金融业务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