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挥产权交易平台作用 服务社有资产规范流转

13.07.2016  03:07

新疆供销投资(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与新疆产权交易所成功签署战略合作协议

  2016年6月30日上午,新疆供销投资(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与新疆产权交易所战略合作协议签约仪式在新疆产权交易所举行。自治区国资委党委书记、副主任陈忠宽,自治区国有重要骨干企业第五监事会主席王健,自治区国资委主任助理钱宗保,自治区供销社党委书记、理事会副主任刘传新,党委副书记、理事会主任、供销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戎军,新疆供销投资(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副书记、总经理刘建国,党委委员、董事、副总经理赵伟,新疆产权交易所总经理蔡学兰等领导出席了签约仪式。新疆产权交易所党委书记、董事长胡海亮主持了会议。会上,供销集团副总经理赵伟与交易所董事长胡海亮签署了战略合作协议,自治区国资委、自治区供销社、供销集团、交易所的领导进行了见签。

  新疆供销投资(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副书记、总经理刘建国在签约仪式上表示,签署合作协议能够通过产权交易机构进行社有资产的规范流传,实现社有资产的保值增值;充分利用产权交易平台既从源头上治理腐败,又加强了社有资产的监督与管理。

  第五监事会主席王健介绍说,随着国企改革的不断深入,产权交易市场发展迅速。新疆产权交易所作为政府设立的资产流转平台,目前已形成了集物权、债权、股权、知识产权等交易服务为一体的区域化综合性市场平台,具有企业改制和处置各类资产的成功经验,对自治区国有经济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王主席指出,合作协议的签署是自治区供销合作社和供销集团对交易所平台的认可和信任,通过产权交易市场不仅能够优化资源优化配置功能,实现资产保值增值,而且有利于程序的规范、透明、阳光和公平。

  最后王主席对新疆产权交易所工作提出了要求,要求交易所要加强学习国家关于供销社系统社有资产的有关规定,并结合交易所自身的业务流程和规则,为做好各类社有产权的流转提供高质量的服务。

  战略合作协议的顺利签署,标志着供销集团所属旗下企业的有关产股权转让、企业改制、增资扩股、房产招租等涉及资产交易流转业务将委托新疆产权交易所办理;新疆产权交易所也将会进一步扩大业务领域,更好的提升平台作用及功能。供销集团社有资产全面纳入到交易平台处置,将使资产处置程序更加规范,运作更加阳光透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