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违法处理人像采集系统月底全疆投入使用

04.11.2015  09:24

 

交通违法不能再找驾照代“撕分
  

昨日,从自治区公安厅交警总队了解到,目前交警总队正在全疆范围推进交通违法处理人像采集系统,预计月底全面投入使用。
  

这一举措的实施意味着,今后在处理交通违法时将实现“谁违法,谁处理”,过去找驾照代消分的情况将得到遏制,而一旦发现有代办嫌疑,该车辆将在违法处理平台被锁定。
  

据介绍,这套交通违法处理人像采集系统将与违法处理系统终端连接,使用高清摄像头对前来处理交通违法的驾驶人进行现场拍照取证,一来证明是违法者本人前来处理,二来是证明违法者提供的身份信息与本人属同一人。
  

这就要求驾驶人前去处理交通违法时,除了之前要求的驾驶证、违法车辆行车证外,还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营运车辆还需额外携带本人从业资格证,才能予以处理。”自治区公安厅交警总队事故处理和秩序管理支队秩序大队副大队长张端海说。
  

据张端海介绍,近年来我区道路交通事故高发,尤其是较大事故。通过数据分析发现,驾驶人主观违法引发事故居多,加之即将到来的冬季一直是我区交通事故高发季,因此对驾驶人的管理将更加严格。“这项措施其实就是用技术来规范人,对驾驶人进行更加规范和严格的管理。也就是说,谁违法谁处理,让应有的处罚落在应该被惩处的司机头上,让教育落到实处”。
  

对于百姓较关注的“一车违法是否只能一人处理”的问题,张端海表示,法律规定并未发生变化,原则上,一辆车的违法不能超过3本驾照来处理,“但车主须提供证据证明该车的违法确属多人造成,经过交警核实,可多本驾照来处理,并且也均需本人携身份证前往,不可由一人代办。一旦发现有代办嫌疑,该车辆将在违法处理平台被锁定。”张端海说,在进行违法处理时,窗口民警会对抓拍到的违法图片上驾驶人与实际处理人进行比对,以确定不是代办处理。
  

这样一来,不但能有效打击买卖记分的违法行为,还将杜绝冒用、盗用他人驾照处理违法信息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