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交通整治首日共查各类交通违法2402起 私家车违停占查处总数近一半

03.04.2016  08:11

  

      4月1日,在仓房沟北路,沙依巴克区交警大队长江路中队民警在执勤时发现一辆轿车未按道路标线违章掉头。

  (记者彭芳  通讯员王茜)  从4月1日起首府交警开展春季交通秩序整治行动。昨日,记者从乌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了解到,整治首日,首府交警共查处车辆违法行为2402起,其中,公交车各类交通违法32起。
      整治首日,首府共出动警力233人,警车78辆,在天山区、沙依巴克区、高新区(新市区)、水磨沟区以及米东区、经开区(头屯河区)、达坂城区以及城市快速路交警大队,在首府主城区和周边区域展开严查。当日,私家车违停占所有违法行为首位,共查处1152起,占全天违法查处量近五成。
        进入春季以来,随着天气转暖,首府各类交通违法行为也呈上升趋势,首府交警自4月1日至4月30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交通秩序整治行动。此次整治的重点区域包括:商超批发市场、餐饮娱乐场所、旅游景点、公园、火车站、长途汽车站等周边道路。整治重点违法行为包括:禁限车种闯禁行(大货车、摩托车、电动车、危化车等);无牌无证上路行驶;机动车不按规定安装号牌、故意遮挡、污损号牌;路口未按导向车道行驶;机动车违法停车;酒驾(饮酒、醉酒);行人闯红灯、不走斑马线等违法行为;公交车交通违法行为。
      在查处的违法行为中,禁限车种闯禁行(大货车、摩托车、电动车、危化车等)449起、无牌无证上路行驶77起、路口未按导向车道行驶387起、机动车违法停车1152起、酒驾(饮酒、醉酒)10起、行人闯红灯、不走斑马线等违法行为295起、公交车交通违法行为32起。
        市交警支队交通科副科长王毅鹏介绍,从首日的情况来看,首府主次干道违停的情况较为凸显,在首府机动车保有量日益激增的今天,违停带来的交通拥堵也是导致城市通行不畅的主因之一,而人车矛盾也是导致首府交通事故的主要原因,在未来的一个月时间里,交警部门还将继续加大对行人违法、违停,公交违法等重点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