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府交警向市民征集指路标志不完善的意见建议

23.03.2016  10:59
  (记者 彭芳 通讯员 王茜)即日起至4月22日,您在出行时发现道路上有指路标牌设置不完善、位置不合理等问题时,可向交警部门反映,交警部门将从提出合理建议的热心市民中评选出“首府交通好市民”,并颁发证书。 

  昨日,首府交警部门特向市民征集全市指路标志不清、不完善的意见及建议,您可通过[email protected],将您发现的问题、意见及建议递交给交警部门,首府交警部门向市民承诺,所有建议交警部门都将第一时间赶赴现场调研,对合理的建议及时采纳,小的标牌将在3~5个工作日进行改正、调整,大型标牌的完善将在9月1日前完工。无论您的建议及意见是否合理,都将接到交警部门的回复电话,说明采纳与否的原因。 

  乌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交通科民警王立波介绍,今年9月1日前,交警部门将根据市民的建议及意见对首府的“道路语言”进行完善,少走或不走弯路,为您的出行节约时间。 

  交警部门也提醒广大市民,您的意见或建议须包括:发现的时间、地点;指出错误或者不合理的方面;提出意见及建议;留下联系人姓名和联系方式。七类情况请您提出建议 

  1.特殊及重要交通集散点行人指路标志、交通诱导标志欠缺:比如在客运站、火车站、机场周边,若第一次前往,则会因不认识路导致找不到的情况。 

  2.字符拼写错误、缺失、脱落:中文中出现错字,维文、英文出现语法错误或字符错误,或路口未设置指路标志、标志损坏、掉落等,您都可以第一时间反映,此类问题将在3~5个工作日内完成整改。 

  3.相邻指路标志信息不连续、不衔接:如您在经过前一个路口时指明是可以到达新医路方向,但到达下一个路口时,却没有关于新医路的指路标志,如此导致错过路口或绕远路的情况发生。 

  4.指路标志图形不易理解、存在歧义、与实际不符:目前首府所用的指路标志都是根据国标规定所设置,但随着道路路网的完善,以前的老旧标志已不能达到为市民指路的目的,导致市民经过时看不懂,不易理解,均可及时提出。 

  5.设置位置不易于观察,与分流点距离不合理:这并非所指被树木遮挡的标志,而是部分路段存在两个标志设置较近,相互遮挡,或是标志被一个固定的建筑物如灯杆所遮挡等现象。 

  6.特殊交通组织引起的指路标志指向与常规不符:比如市民走到一个特殊的通行路口,并非按照正常直行、转弯的方式通行时,因路口指向不明,易导致走错、逆行等情况发生的路口、路段。 

  7.指路标志板面过小,不易识别:这里所指的是因板面太小,导致过往司机不易发现或不易注意到的指路标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