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管局原局长宋建国:我认罪

26.05.2015  21:32

 

 

昨日,北京市交管局原局长宋建国被控受贿2390万元,在市一中院受审,其当庭表示“认罪、悔罪”。

   新疆平安网讯 (王巍 郭超)25日,北京市交管局原局长宋建国被控受贿2390余万元一案,在一中院开庭。宋建国在法庭上表示认罪,但其对一起受贿1530万元的指控不予认可。该案未当庭宣判。

   对指控金额提出异议

  昨日10点半,头发花白的宋建国被带上法庭,身穿白衬衫,外罩蓝色夹克的原交管局长显得有些憔悴,比案发前消瘦了很多。当天有部分与案件相关的证人到达法院,宋建国的家人并未前来旁听案件。

  检方指控,2004年至2014年4月间,宋建国利用其先后担任北京市公安局通州分局局长、北京市交管局局长的职务便利,分别为北京新月联合汽车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刘某、北京马桥神龙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翟某、北京盘古氏投资有限公司负责人郭某等人在办理“京A”机动车号牌等事项上提供帮助,索取、非法收受上述人员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2390余万元。

  宋建国对公诉机关指控的事实表示认可,但对其中一项涉及1530万元的指控提出异议。他认为这笔钱是通过朋友卖画所分利润,不存在行贿的意图和受贿的意图。这也成为庭审焦点。

  除了陈述案情以外,宋建国在庭审中情绪平稳,鲜少发言。在庭审结束前,宋建国用三句话进行了最后陈述,他表示,自己确实犯了错,因此认罪悔过,希望法院对自己作出公正判决。

   其子因倒卖车牌被查

  宋建国案因为“京A”牌照而引发关注,那么宋建国利用“京A”牌照为自己牟利多少?从检方指控宋建国的4起犯罪事实来看,宋建国利用办理“京A”牌照并仅以此收受贿赂的指控为一起,金额为4.5万元,起诉中其他涉及车牌的部分,均与请托人找到宋建国办户口等其他请托事项有关。

  证据材料显示,经宋建国手而办理“京A”牌照的请托人,都是与宋建国私交甚好的“老朋友”,而宋建国为对方办理牌照,都没明码标价。宋建国受审当天,他所写的一份悔过书随之被公开,相关内容是解释其理解自己的很多行为是朋友之间互相帮忙。

  在宋建国受审前,已有5名交管系统人员因“京A”牌照落马。其中,宋建国秘书王飞因“京A”车牌受贿,获刑14年,并被没收个人财产500万元。而宋建国之子也被曝因倒卖车牌被查,据了解,目前宋建国之子的案件仍在审查阶段,尚未被起诉。



责任编辑:侯春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