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五月乌鲁木齐煤矿未发生安全事故

29.05.2015  14:43
  5月28日,由原中纪委驻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纪检组长赵岸青带队的工作组一行来到我市,对乌鲁木齐市及昌吉州煤矿安全生产情况进行调研,1月~5月我市煤矿未发生安全生产事故。

  当日,工作组与乌鲁木齐市及昌吉州41名煤矿矿长、实际煤矿控制人进行了座谈,分享交流了煤矿安全生产、煤矿产业发展的意见和建议,并听取了我市及昌吉州对辖区煤矿安全生产情况的介绍。

  副市长高峰就我市煤矿安全生产情况进行了介绍。高峰说,乌鲁木齐市始终高度重视煤矿安全生产工作,层层签订责任状,明确各级部门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并建立健全群众监督举报奖励机制,抓好工作动态信息分析和报告制度,确保安全生产工作落到实处。

  今年以来,我市共检查煤矿56家、深入煤矿一线检查62天、300多人次。我市共有76家煤矿,1月~5月,全市生产原煤30万吨,未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煤矿安全生产运行平稳。

  随后,昌吉州代表也汇报了辖区煤矿安全生产情况。赵岸青对乌鲁木齐市及昌吉州在煤矿安全生产中的工作经验、特色和好的做法给予了肯定。国家煤矿安监局副局长李万疆就今后乌鲁木齐市及昌吉州煤矿安全生产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

  李万疆说,煤矿安全生产部门要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批示指示精神,扎实抓好安全生产工作。煤矿企业的矿长也要切实履行好矿长的职责,认真执行各项安全生产法规,保障好煤矿工人的生命安全,力争达到煤矿“零死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