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车落户乌鲁木齐市无年限限制黄标车老旧车除外

03.11.2016  14:32

亚心网讯,在环保定期检验有效期内和年检有效期内的二手车,均可办理落户乌鲁木齐的迁入手续,并无年限限制。10月31日,乌鲁木齐市政府发布《关于加强我市二手车迁入管理工作的通知》(下简称《通知》)作出上述规定。

通知》说,符合国家在用机动车排放和安全标准,在环保定期检验有效期内和年检有效期内的二手车均可办理迁入手续,国家鼓励淘汰和要求淘汰的相关车辆除外。国家鼓励淘汰和要求淘汰的车辆是指“黄标车”和“老旧车”。

通知》规定,依照相关标准,排放水平低于国一排放标准的汽油车和国三排放标准的柴油车属于“黄标车”;原则上未达到现行国四排放标准的车辆为“老旧车”,这两类车辆不在“均可办理迁入手续”的行列中。

据了解,国务院办公厅今年3月印发了《关于促进二手车便利交易的若干意见》,提出不得制定实施限制二手车迁入的政策。乌鲁木齐此前一直实行的是国四排放标准准迁,此次《通知》中也再次重申,可迁入车辆不包含未达国四排放标准的“老旧车”。

米东区二手车市场从业人员王峰说,近年来,购买二手车的市民消费也更理性,更多愿意选择准新车或2012年以后的车辆,均为满足此次《通知》规定迁入条件的车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