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团委开展“学习总书记讲话做合格共青团员”学习动员会

07.10.2017  17:04

 

2017年9月30日,为贯彻落实自治区团委《关于在全区基层团组织和团员中开展“学习总书记讲话做合格共青团员”专题组织生活会的补充通知》(新团办发〔2017〕24号)及《关于在区直机关开展 “学习总书记讲话做合格共青团员”专题组织生活会的通知》(新直团办发〔2017〕19号)要求,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团委在委机关二楼召开“学习总书记讲话做合格共青团员” 学习动员会,要求委各团支部按照通知要求抓紧组织,尽快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团委全体干部和6个团支部书记参加会议,并邀请委机关党委同志列席会议。

 

会议就贯彻落实新直团办发〔2017〕19号文件精神,做好“学习总书记讲话做合格共青团员”专题组织生活会进行了动员部署,要求各团支部会后向全体党员传达学习本次会议精神,每名团员要结合学习心得撰写发声亮剑材料,利用团日活动、团员大会、座谈会、讨论会等公开发声亮剑,严格按照“六个是否”的具体内容撰写个人对照检查材料,各团支部以支部为单位召开会议,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组织生活会议要切实让自我批评达到真正触及问题、见人见事,联系思想、工作和作风实际,联系向“三股势力”发声亮剑、表明态度情况,把自身存在问题讲清楚,把问题根源讲透彻,把整改措施和努力方向讲具体。

 

同时,按照新直团办发〔2017〕19号文件要求,全体团委委员和支部书记认真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第二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和视察新疆时的重要讲话(节选)、习近平总书记青年寄语和习近平总书记青年故事等必学篇目。要求团委委员及各团支部书记关注“新疆区直机关团工委”微信公众号,组织全委团员青年在“学习资料”栏目中下载并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给库尔班大叔一家的回信》、《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和《致维吾尔同胞觉醒书》等必学篇目,确保学深学透。中区、西区、东区、代建局、信息中心和评审中心等6个团支部书记结合学习情况,紧紧围绕 “六个是否”进行了会议发言。

 

本次“学习总书记讲话 做合格共青团员”活动学习动员会召开,使委各团支部明确了此次组织生活会的各项要求,达到了统一思想、凝聚共识的目的,切实把发声亮剑活动持续推向深入,通过组织生活会使我委广大青年干部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听党话、跟党走,更加自觉地向以习近平总书记为核心的党中央看齐,以优异的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