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乡村旅游与互联网+”高级研修班的通知
新人社函〔2016〕584号
关于举办“乡村旅游与互联网+”高级研修班的通知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2016年高级研修项目计划的通知》(人社厅函〔2016〕92号)精神和《关于自治区2016年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高级研修项目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新人社函〔2016〕148号)要求,定于2016年10月23—29日在新疆师范大学举办“乡村旅游与互联网+”高级研修班,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组织,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旅游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农办、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商务厅共同协办,新疆师范大学旅游培训学院具体承办。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研修对象及人数
各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管理人员、农业管理部门管理人员、工商商业管理人员、乡镇村的党政府责任人、旅游企业、三星级以上农家乐经营业主、旅游特色经营户、全国或省级休闲与乡村旅游示范点经营管理人员、已评为A级景区的乡村旅游点经营管理人员、各旅游教育、科研院所相关专业人员及管理人员等,研修名额共75名(名额分配详见附件)。
二、研修方式及主要内容
本次研修将以专题讲座和现场学习交流相结合的方式,集中专题讲座安排3天,现场学习交流安排2天。
(一)专题讲座
1.乡村旅游转型升级与服务标准化,由新疆农业大学姚娟教授主讲。
2.县域乡村旅游特色产品打造及促进机制创建,由中国全面小康十大示范县—浙江省德清县旅游委员会杨国亮主任主讲。
3.乡村旅游产品开发理论及实践,由浙江大学周永广教授主讲。
4.乡村旅游规划和美丽乡村建设,由浙江大学周永广教授主讲。
5.电子商务平台运作及发展,由汇易宝电子商务公司邢再鹏总经理主讲。
6.“互联网+”背景下的乡村旅游营销,由西安外国语大学王晓华副教授主讲。
(二)现场学习交流
1.赴昌吉州星级农家乐示范点参观研修。
2.赴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吉木萨尔县参观研修。
三、研修时间及地点
10月23日全天报到,10月24—29日研修。
地点:新疆师范大学学术交流中心(乌鲁木齐市新医路127号)。
四、报名方式
请有关省、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相关单位,及时确定参加研修人员,于2016年10月17日前将报名回执(附件2)发送至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五、联系方式
(一)新疆师范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联系人:詹新惠
联系电话:0991-4333392
(二)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
联系人:刘献红 夏龙江
联系电话:0991-3689696 3689693
六、 其他事项
本期研修费用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专项资金全额资助。参加研修人员往返交通费用自理,研修期间不收取其他任何费用。报到时请携带一寸免冠照片2张,修完规定的课程后,经考核合格,颁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高级研修项目结业证书,研修学时计入继续教育。
附件:
1.研修班名额分配表.doc (下载)
2.研修班报名回执.doc (下载)
2016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