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环境监察总队组织学习传达十八届五中全会和新疆南疆工作会议精神

09.11.2015  19:14

  2015年11月6日上午,新疆环境监察总队代总队长朱建新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传达中共中央总书记习近平在十八届五中全会上作的《关于<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的说明》和自治区党委书记张春贤在南疆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

  朱建新总队长指出,《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明确了“十三五”时期我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目标要求、基本理念和重大举措,对今后一个时期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具有战略性、全局性、纲领性和基础性作用。南疆会议是自治区党委对新形势下南疆工作的重大战略部署,针对南疆地区的实际情况制定了很多特殊的支持政策,对于推动南疆社会稳定和实现长治久安具有重要而深远的意义。我们一定要按照中央精神和自治区党委部署,认真学习贯彻,临近年底,总队各部门要全面总结、梳理全年各项工作,以崭新的面貌迎接“十三五”的到来。

  会上,总队全体干部职工进行了热烈讨论,一致认为南疆工作会议释放的决策信息振奋人心、鼓舞人心,支持兵团在南疆发展、加快构建南疆特色的产业体系、加快南疆基础设施建设等决策对南疆的发展具有重大意义;中央十八届五中全会中关于实行省以下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的决策,也给环境监察带来新的机遇和挑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