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高新区(新市区)与招商银行签订城市建设基金战略合作协议

30.03.2016  12:50

  3月28日,乌鲁木齐高新区(新市区)与招商银行在数码港五楼举行了城市建设基金战略合作协议签约仪式。乌鲁木齐市副市长、高新区(新市区)区委书记高峰,招商银行总行业务总监兼公司金融总部总裁汪建中出席签约仪式。乌鲁木齐高新区(新市区)区委副书记、管委会主任、区长郝建民与招商银行乌鲁木齐分行党委书记、行长王博代表双方签订合作协议。

  

  该基金是我区设立的首支城市发展基金,既是我区金融创新的重大成果,又是促进我区统筹发展、助推新型城镇化建设的重要举措。该项目的实施,旨在通过创新财政分配方式、发挥财政资金杠杆和撬动作用,实现公共财政资金与社会资本合作的有机结合,有效缓解我区财政融资压力,同时也标志着我区由财政引导、商业银行推动、社会其他投资方参与的多元化投融资体系的初步建立,对助推我区重点项目建设和经济持续快速发展具有战略意义。

  

  高峰说,今天的签约仪式意味着高新区(新市区)城市建设基金正式进入实质性运转阶段,要把重点放在推动基金实体化运作上来,尽快筛选出符合PPP运作的重点建设项目,确保基金运营。汪建中表示,招商银行作为国内首家完全由企业法人持股的股份制商业银行,理念先进、机制灵活、人才荟萃,在创新金融产品与服务地方发展上经验丰富,招商银行有信心也有能力为乌鲁木齐高新区(新市区)提供有力的支持和良好的服务。

  

  根据协议,双方围绕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允许社会资本通过特许经营等方式参与城市基础设施投资和运营”精神和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财政部发展改革委人民银行关于在公共服务领域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指导意见的通知》要求,在公共服务领域加快推行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以下简称PPP)模式。双方合作设立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市区)PPP政府引导基金,规模为人民币30亿元整,由双方共同出资成立新疆高新招银基金有限公司,具体负责城市建设基金的日常管理与运营,支持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市区)PPP“稳健、高效、持续”运行,在加快推进新区土地综合整治、棚户区改造、城镇基础设施建设等重点工程项目发挥至关重要的作用。

  据悉,此次合作不仅是合作内容上的创新,双方将通过切实有效的工作沟通机制,在学习交流上实现新突破。招商银行将为乌鲁木齐高新区(新市区)在基金运作管理和人才培养方面提供更大力度的支持。

  乌鲁木齐高新区(新市区)区委、管委会、区政府相关领导李潮云、王红政,区金融办、财政局、高新投资发展集团公司主要领导,招商银行总行、乌鲁木齐分行部分行领导及中层领导出席了签约仪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