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集中整治无证经营 开展为期一年的环境保护专项行动

25.03.2015  13:37

  本报记者杨涛利乌鲁木齐报道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近日召开贯彻落实新《环保法》严厉打击违法排污行为工作会议,要求今年全市继续开展为期一年的环境保护专项整治,以高压态势,严防各类环境安全隐患,依法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对违法项目和环境污染实施“零容忍”。

  根据会议通报情况,去年,乌鲁木齐市开展了为期一个多月的污染源排查整治专项行动,集中对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重点流域污染隐患源点、工业园区和重点区域环境问题等方面进行了全面摸底调查,对发现的环境风险源进行了专项整治。拆除60家小型加工厂、强制搬迁19家、取缔沿河小型加工企业10家,60处未落实扬尘污染防治措施的建筑工地被限期停工整改。

  乌鲁木齐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市污染源排查整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组长阿不都热依木·阿不力孜说,今年,乌鲁木齐市将集中整治一批无证无照经营的小煤矿、小化工、小作坊、小窝点,进一步规范危险废物等敏感环境风险源管理。同时,还将关停乌鲁木齐县一号冰川等水源地周边没有手续的企业,运输砂石料的车辆必须改装以及建筑工地标准化管理,做到车辆清洁。在环境整治中,要对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影响恶劣的环境污染企业要重点查处、挂牌督办,从重处罚、坚决关停。

  此外,今年6月底前,各区县、各部门将彻底整改完在污染源排查整治专项行动中发现的环境违法行为。市污染源排查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大气污染治理联合检查组将逐一排查,对未完成整改任务的区县、部门、企业将公开曝光。

  会上,乌鲁木齐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环保局、中级人民法院、检察院、公安局、发改委、国土资源局、农牧局等单位负责人就贯彻落实新《环保法》做了表态发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