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选聘大学生村官笔试 面向12年以后毕业生

03.11.2014  19:37

    红山网讯(记者张斌报道)11月1日,根据新疆统一安排,乌鲁木齐市大学生村官选聘笔试工作在乌鲁木齐市第十九中学进行。

    按照新疆党委“一村一名大学生村官”的要求,2010年以来,乌鲁木齐市连续五年开展大学生村官选聘工作。2010年至2013年共选聘大学生村官191名,考录国家机关公务员13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4名,自主择业61名,6名村官考录为选调生,目前在岗93人。2014年乌鲁木齐市计划选聘82名大学生村官。此次选聘的大学生村官面向2012年以来的全国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涉农专业的可放宽到大专学历。

    通过笔试的拟选聘人员,将按照体检、公示等程序进行严格选拔。为让大学生村官到村任职后能够迅速熟悉环境和开展工作,新疆党委组织部还将对通过考试的大学生进行为期3个月的岗前培训,培训的主要内容涉及新疆情况、农业农村工作知识、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及少数民族语言等内容。

    对培训合格、符合上岗条件的人员,结合各区县农牧业情况和考生所学专业实际,将有针对性地安排工作岗位。其中是中共正式党员的,一般安排担任村党组织书记助理;是中共预备党员或非中共党员的,一般安排担任村委会主任助理;是共青团员的,可安排兼任村团组织书记、副书记等职务。经一段时间的实际工作、被大多数党员和群众认可的,可通过推荐担任村党组织书记或副书记职务,或通过法定程序选举担任村民委员会副主任或主任职务。

    此次选聘到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还将与区县组织人事部门签定聘任合同。选聘期为2年,工作期满后,经区县组织人事部门考核合格、本人自愿的,可继续聘任。不再续聘的,引导和鼓励其就业、创业。选聘期满2年的,报考公务员时可享受加分政策。在选聘期间,大学生村官生活补贴标准比照当地乡镇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满后工资收入水平确定,按月发放,同时可享受养老社会保险、基本医疗保险、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计算工龄等相关待遇政策,符合条件的还可享受学费代偿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