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系上安全带 真那么难吗?

26.01.2015  14:47
乌鲁木齐:系上安全带 真那么难吗? - 市政府
乌鲁木齐:系上安全带 真那么难吗? - 市政府
来源: news.ts.cn
          8个月时间 2万余名乘客受罚


  交警正在教坐在客车上的乘客如何系安全带。

  只要出行在路上,我们就主动或被动地成为了交通的参与者。回想2014年,您在出行时,习惯和意识都悄悄发生了哪些变化?2014年,在环乌高速公路上,高等级公路交警支队(以下简称“高支队”)新一轮整治查处行动渐渐改变着乘车人的出行习惯。

  近几年来,高速公路交警虽用了不少方式增强乘客使用安全带的意识,但收效甚微,坐在小轿车后排的乘客,会系安全带的更是少之又少。自2014年5月16日起,高等级公路交警支队管辖的环乌高速公路上乘车不系安全带的乘客(包括小轿车后排乘客),均会接到20元罚单。数据显示,从去年5月16日至今,已有23307名乘客因未系安全带而受罚。

  从刚开始时被抽查到的乘客均未系安全带,到一个月后小客车前排乘客安全带使用率达80%、后排乘客安全带使用率达30%,再到目前前排乘客安全带使用率达90%以上、后排乘客安全带使用率达40%,乘客上车后主动系安全带的习惯已逐渐养成。

  随着高支队严查乘客不系安全带的行动逐渐取得成效,2014年11月15日起至2015年1月底,我区随即开展为期3个月的“高速公路‘安全带-生命带’专项整治行动”,在全区范围内的高速公路上,对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行为严格执行罚款处罚。

   从被动到习惯 乘客上车就系安全带

  乌市某私企老板方建辉既是一名有着10年驾龄的司机,也是一名常年奔波在外、经常需要乘车的乘客。

  “五六年前,哪有人在车上系安全带呀,别说乘客了,连司机都不系。”1月23日,方建辉边回忆边对记者说,因为在驾校学车期间养成了好习惯,他刚开始开车上路时,一上车就会先系好安全带,完全是按照学车时的正规程序操作驾驶。“我记得,当时居然还有人嘲笑我,说市区里车的行驶速度都慢,系啥安全带呢,可见当时大家对乘车需系安全带的行为有多不以为然。”过了一两年后,方建辉见大家都不系安全带,自己也嫌麻烦,这个好习惯便渐渐被他“遗弃”了。

  2010年开始,因为生意多在南疆,他需要经常乘坐大客车或线路车往返于库尔勒、阿克苏等地。“在频繁当乘客的这几年,我在乘车时也没系过安全带。我觉得这很正常,因为人人都不系。”方建辉说。

  2013年,方建辉看到了一条将要开始整治不系安全带违法行为的新闻,他的意识发生了转变。起初,方建辉并不觉得不系安全带是什么严重的交通违法行为,况且这一现象太普遍,交警或许只是做做样子。“谁知道高速公路上率先动了真格,我就真的被罚款过。”对于此次经历,方建辉感到非常意外。

  随后,通过耳闻目睹交警始终如一的从严治理,加之自己对乘车安全有了新的理解和认识,方建辉渐渐开始支持起交警的管理。“现在司机和乘客上车都会系安全带,据我观察,至少有70%以上的乘客养成了一上车就主动系好安全带的习惯,跟几年前的情况真是天壤之别。”方建辉颇为感慨。

          就为了取根火腿肠,2014年12月29日12时许,行驶在连霍高速上的魏先生将车开下路基,车翻了个“四脚朝天”。所幸因系了安全带,并无人员伤亡。

           全车人因系好安全带保了命

  “2014年3月我考上了驾驶证,5月28日,我开车载着3名家人从吐鲁番来乌鲁木齐。一进入高速公路,我们全车人就都系上了安全带。驾车行驶至小草湖时,因遇到大风天气,车翻了两圈。所幸我们车上4人都系了安全带,虽然翻车了,但大家都没事儿。”来自吐鲁番的衣再提古丽·阿不力米提说,她最初系安全带只是担心被处罚,这段经历让她意识到,处罚只是为了让大家对自己的生命负责。

  而在从严查处乘客不系安全带行动之前,一起起因不系安全带而发生的血的事故让人不禁扼腕。时间倒回至2013年1月7日16时40分许,排某驾驶小轿车沿连霍高速公路从乌市方向往吐鲁番方向行至3442公里+700米处时,在超速行驶过程中,因其操作不当,导致车辆冲下路基并发生翻滚,乘车人喀某因未系安全带被甩出车外后当场死亡,而排某因系着安全带仅受了点伤。

  2013年5月3日21时30分许,帕某驾驶小轿车沿连霍高速公路由乌鲁木齐往吐鲁番方向行驶至3467公里+300米处时,同样因车辆冲出路面下路基后自翻,未系安全带的乘车人米某送医抢救无效死亡,另外两名乘车人受伤。

  更加令人惋惜的一起事故发生在2013年10月4日,正值国庆大假期间,当日15时30分许,艾某拉载妻子祖某及仅7个月大的女儿行驶在连霍高速公路上,车辆突然失控翻下路基,其妻儿因未系安全带,双双殒命。

          严执法 交警部门获益

  “幸亏系了安全带,不然真不知道会有怎样的后果。”为了取根火腿肠,2014年12月29日12时许,魏先生在连霍高速公路行驶途中将车开下路基,车打滚儿后翻了个“四脚朝天”。

  “依法查处乘客不系安全带的行动对我们大队来说可谓受益颇多。我们辖区每年都会发生多起自翻事故,每次接到翻车事故报警,我们都揪着一颗心,就担心有人没系安全带,那后果不堪设想。”高支队吐鲁番大队副大队长花丰说,“每年都有因不系安全带翻车后死伤的事故。而在2014年开展严查安全带行动后,三四起翻车事故中,均无人员伤亡。

  《道路交通安全法》中第五十一条规定:机动车行驶时,驾驶人、乘坐人员应当按规定使用安全带,摩托车驾驶人及乘坐人员应当按规定戴安全头盔。其中第八十九条规定: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可以扣留其非机动车。

  目前,交警部门也已开始对在市区内行驶的车辆驾驶人及乘车人未系安全带行为展开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