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烟花爆竹2月4日开售 部分产品价格上调

28.01.2015  15:14

  亚心网讯(记者许倩报道)年关将至,为确保2月4日可以准时售卖烟花爆竹,乌鲁木齐市本地3家烟花爆竹零售批发企业订购的烟花爆竹均已陆续到库。目前,天山区部分零售点已开始搭建彩板房,其余各区也将于2月初全部完成零售点的布置工作。

  据了解,为确保烟花爆竹优质、安全,在原材料、人工、运输等成本上涨的背景下,烟花爆竹产品批发价格略有上调。去年售价约20元的1000响鞭炮和40多元的2000响鞭炮,今年将分别上涨5元和10元左右。此外,烟花类部分产品价格也有所上浮,涨幅不超过10%。

  按照乌鲁木齐2015年烟花爆竹经营燃放方案,乌鲁木齐市建成区内设定的100个烟花爆竹零售点以及在城乡接合部设立的约30个零售点,都必须参与3家本地烟花爆竹批发企业的连锁经营。其中,有近一半零售点加入了新疆吉庆烟花爆竹连锁经营有限公司。

  作为首府烟花爆竹行业的龙头企业,新疆吉庆烟花爆竹连锁经营有限公司相关负责人表示,今年公司从湖南、江西等地订购了两万余箱烟花爆竹,当前90%的订购货物已入库,其余备货将在30日左右全部送达。

  据这位负责人介绍,由于去年公司库存剩了近一半,今年就少订了约1万箱烟花爆竹,但备货总量仍然略高于马年春节,完全可以满足市场需求。

  自治区烟花爆竹行业协会提示市民,烟花爆竹经营单位从内地生产厂家购进的烟花爆竹产品外包装上,必须张贴“新疆专用”电子标签。没有张贴电子标签和没有纳入新疆采购范围的内地生产厂家生产的烟花爆竹产品,不得在疆销售。

  同时,在烟花爆竹零售期间,每家零售点必须张贴“诚信经营承诺”,向消费者公示该店销售产品的生产厂家,并向市民承诺不销售走私、假冒伪劣产品。如发现非法生产、运输、储存烟花爆竹等行为,市民可向乌鲁木齐市公安机关(110)或乌鲁木齐市安监局(0991-2848344)电话举报。

  羊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的燃放时间为2015年2月18日(农历除夕)18时至3月5日(农历正月十五)24时,其余时间首府市区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