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市超九成大型热企值班电话畅通

13.10.2015  09:59

  亚心网讯(记者许倩)供热初期是各类问题高发期,只有值班热线畅通,用户的问题才能及时解决。昨日,记者以用户的身份依次拨打了乌市热力总公司、新疆广汇热力有限公司等48家大型供热企业的24小时值班热线,发现有2家热企联系不上。

  在记者挨个拨打电话的两个半小时内,有36家供热企业值班电话一打即通,且多数接听人员都很礼貌,部分还要求记者提供地址等信息进行登记;12部电话首次拨打无人接听或占线,而多次重复拨打后,最终只有两家热企的值班电话没有打通。

  记者4次拨打新疆丽谯热力有限责任公司值班电话,或为无人接听,或为用户正忙;4次拨打乌市蓝珠集中供热有限责任公司值班电话,则一直处于忙碌状态。

  由于供热站数量、供热面积不同等原因,部分热企公布了一部值班热线,新疆恒隆热力有限责任公司、新疆川源热力实业有限公司则分片区公布了多部值班电话。

  “我们都是川源热力的,但是我们站不负责维斯特小区的供热,我把你们片区供热站站长的手机提供给您可以吗?”得知维斯特片区值班电话打不通后,新疆川源热力实业有限公司哈密南路站值班人员表示。

  乌市供热行办有关负责人表示,供暖初期是循环升温的过程,部分住户家中没有暖气,所以投诉电话较多,很多电话会处于长时间占线状态;同时,维修工作较多,偶尔可能出现值班室暂时无人接听电话的情况,市民可以耐心地多拨打几次。如遇长时间无人接听等问题,市民可拨打各区县公共事业管理中心电话或乌市供热行办服务热线 2811532投诉。

  乌市先后有两版城市供热管理条例最低室温由16℃提至20℃

  亚心网讯(记者许倩)乌市集中供暖的年头已久,但规范乌市供热行业的明文规定只有11年。乌市先后有两版城市供热管理条例,采暖期用户家中最低室温也从16℃提升至20℃。

  昨日,记者从乌市供热行办了解到,2004年行办成立同年施行了《乌市城市供热管理条例》,直到2013年9月1日起,正式施行新版《乌市城市供热管理条例》。

  至此,每年的采暖期从10月15日至次年4月15日提前为每年10月10日至次年4月10日,居民室内温度标准也从18℃±2℃提升至不得低于20℃。且明确因供热单位的原因,连续24小时达不到规定温度的,供热单位应按供热面积及天数退还用户热费。

  新版《条例》对违法供用热者的处罚力度也加大许多。比如,对供热企业擅自改变供热能力、范围或方式的行为,处罚款金额由“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提高到“3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其他行为的处罚力度也均有所加大。

  根据新版《条例》,各供热单位再也不得擅自停暖、限暖、弃烧、弃管。这一系列新供热条款的修订,为乌市供热期间所产生的种种纠纷问题做出新的诠释。

  □热线摘录

  市民母学智反映(家住健康路天竹苑):小区一直没供暖,去年也是因为暖气不热买了3个电暖气。今年还没交暖气费,准备来暖气了观察下供暖情况再说,但没想到现在还没供暖。

  乌市热力总公司工作人员:前面供暖不正常是因为购买的自控设备还没到,11日晚上到货后已正常供暖,家里暖气不热可以放放气,或给维修工打电话查看一下原因。

  市民李羽反映(家住北京北路景裕小区3号楼2单元):往年供暖情况都很好,今年感觉暖气冰冰的,在家里还穿着毛衣,屋里比外面都冷。

  新疆新联热力有限责任公司工作人员:景裕小区已经供暖,将安排维修师去反映问题的住户家里看看情况。

  市民金莲反映(家住乌市沙区阿勒泰路汇芙园6号楼2单元):家住一楼,房子阴阴的,供暖当天来了点暖气,后来就没了。

  新疆青建热力有限责任公司工作人员:根据天气情况,目前白天是低温供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