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五”期间乌鲁木齐市财政收入完成1901亿元

01.03.2016  10:51

  (记者李宁艳)“十二五”期间,乌鲁木齐市财政收入累计完成1901亿元,年均增长18.62%。

  2月29日,自治区财政厅官网上公开信息显示,“十二五”期间,乌鲁木齐市积极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克服经济下行压力、宏观调控以及结构性减收等因素叠加影响,采取多种有效措施应对,财政收入逐年稳定增长。“十二五”期间财政收入较“十一五”增长近2倍,财政实力明显增强,财政规模明显提高。

  乌鲁木齐市各区县的发展活力不断激发,县域经济发展已成为我市经济增长的主力。特别是两个国家级开发区自实施“区政合一”以来,成为财政增收新的增长极。

  2015年经开区(头屯河区)、高新区(新市区)地方财政收入分别完成100.45亿元和100.62亿元,增长21.6%和11.64%。两个国家级开发区地方财政收入首破“百亿元”大关,在全疆范围内,成为财政收入率先突破“百亿元”大关的经济强区。

  “十三五”期间,乌鲁木齐市各级财政部门还将继续遵循市场和财税运行规律,利用财税政策,建立健康稳健的收入结构和增长模式,为全市的经济发展保驾护航。